本文提供哈爾濱松北區婚姻登記處地址、電話及工作時間等結婚登記相關的詳細信息
地址:
哈爾濱市松北區松北一路53號
上班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聯繫電話:
0451-88107371
附近公交:
松北區行政服務中心(怡園路新新怡園) - 公交站 67米 途經公交車: 29路 35路 119路 122路 127路 146路
北岸明珠 - 公交站 239米 途經公交車: 47路 47路哈站北廣場專線
前進道口 - 公交站 374米 途經公交車: 47路 47路哈站北廣場專線 211路 212路 213路 213路萬達城支線 215路 215路北站支線 215路區間 216路 219路 219路石油學院區間 223路 225路 226路 346路 346路雙榆屯支線 346路萬樂支線 551路 552路 呼蘭河口濕地1路夏季 呼蘭河口濕地1路夏季區間
松北一路與學海路交口(松北區行政服務中心) - 公交站 470米 途經公交車: 29路 35路 119路 122路 127路 146路
大唐電業 - 公交站 692米 途經公交車: 35路 47路區間 80路 80路前沙坨子支線 80路王玉村支線 122路 125路 126路 146路 213路萬達城支線 396路
婚姻登記必要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各1份;
2、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各1份;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原件1份。
常見問題:
1.辦理結婚登記的年齡是多少?
答:我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在校學生是否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答:在校學生只要符合婚姻登記規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為其辦理結婚登記。
3.是否可以用臨時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
答:可以。
4.已過期的身份證是否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答:當事人持已過期的身份證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5.戶口簿與身份證內容不一致的,能否辦理結婚登記?
答: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6.結婚登記受理條件有哪些?
答:受理條件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必須是本轄區內的常住居民,即戶籍在本轄區內);
(二)結婚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應提交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應當一致。
7.結婚登記辦理流程?
答:(一)查驗當事人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四)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五)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六)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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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松北區松北一路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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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電業 - 公交站 692米 途經公交車: 35路 47路區間 80路 80路前沙坨子支線 80路王玉村支線 122路 125路 126路 146路 213路萬達城支線 396路
婚姻登記必要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各1份;
2、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各1份;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原件1份。
常見問題:
1.辦理結婚登記的年齡是多少?
答:我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在校學生是否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答:在校學生只要符合婚姻登記規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為其辦理結婚登記。
3.是否可以用臨時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
答:可以。
4.已過期的身份證是否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答:當事人持已過期的身份證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5.戶口簿與身份證內容不一致的,能否辦理結婚登記?
答: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6.結婚登記受理條件有哪些?
答:受理條件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必須是本轄區內的常住居民,即戶籍在本轄區內);
(二)結婚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應提交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應當一致。
7.結婚登記辦理流程?
答:(一)查驗當事人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四)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五)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六)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