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社區管理階段性對比

2023年10月20日

- txt下載

一、社區與城市社區管理的概念
(一)社區的概念
社區的概念於19世紀末由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F.Tonnies)最早提出,1887年,滕尼斯出版了著作「Gemeins-charftUndGesellschaft」(社區與社會),書中「社區(Gemeins-charf)」一詞是指那些存在於前工業社會的、由具有共同價值取向的同質人口組成的關係親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會關係和社會利益共同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社區研究在美國興起。以帕克為代表的美國芝加哥學派對芝加哥城市社區進行研究時,又發展了社區的概念:「社區」就是「占據在一塊被或多或少明確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的彙集。」20世紀30年代初,我國社會學家吳文藻等將「Commu-nity」譯為「社區」,從而正式將社區概念引入我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1984)認為「社區是若干社會群體或社會組織聚集在一定地域裡形成的一個人在生活上相互關聯的大集體。」唐忠新(2000)認為,「社區是指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們結成的多種社會關係和社會群體,從事多種社會活動所構成的社會區域生活共同體。」[2]等等。儘管國內外學者對社區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大部分學者都同意社區包含如下幾個因素:(1)地域;(2)群體;(3)相互依賴關係;(4)歸屬感(5)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城市社區管理的概念
在我國,學者們對社區管理的研究主要是針對城市社區來進行的。關於社區管理的概念,學者們的定義存在一定的差別,例如:孟臨認為,社區管理是指以促進社區經濟的發展,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全面提高生活質量和人的素質為宗旨,圍繞社區規劃和社區發展目標對社區內的社會公共事務所展開的各項管理工作。唐曉陽認為,社區管理就是在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動員和依靠社區各方面的力量,對社區的各項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規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的過程,等等。綜上幾種定義,社區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轄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街道為主導、居委會為協同,以社區組織和成員為依託,運用行政與法律、經濟與教育、公德與情感等手段,合理調配和利用社區資源,發展社區事業,強化社區功能,解決社區問題,提高社區成員生存質量,促進社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過程。
二、我國城市社區管理模式的階段性比較
20世紀90年代以後,由於政府部門的大力推動,社區建設在我國各級城市中迅速展開。但總體來看,我國的社區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理論與實踐都不成熟,縱觀我國社區管理的歷程,其基本走勢總體上呈現由單元管理向多元治理髮展的趨勢。
第一階段:行政一體化管理模式
新中國成立後,在傳統的社會主義模式下,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相一致,社區管理也高度集中,表現為行政一體化管理模式。這一時期社區管理的特點是:(1)政府是全能全權政府;(2)城市基層行政主要依靠單位來進行;(3)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派出機構,集管理權於一身,在社區中處於管理主體地位,相對於單位制來說,街道管理的是邊緣社會;(4)社區的社會組織幾乎沒有得到發展[3]。一些學者定義「政府導向型『居委會模式』的城市社區管理」是指「以城市人民政府為核心,以城市人民政府下設的居委會為主體,對城市社區的公共事務、社會事務等進行管理,其實質是強化和延伸城市政府的行政職能,通過對政治資源、社會資源的控制實現自上而下的整合[4]」。
第二階段:「政社分開」的管理模式
適應建立市場經濟新體制與「小政府、大社會」管理體制發展的要求,政府職能開始轉變,原先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一體化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出現了「政企分開」、「政社分開」等。隨著政府「一統天下」的格局被打破,出現了許多社會民間組織。據民政部的統計報告,截止2008年底,全國經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近40萬個。「事實上,根據有關專家在實證調研中的分析和估算,在我國境內開展種種社會活動的各種形式的民間組織(註冊的和未註冊的),其總體規模大約在300多萬個」[5]。經過不斷探索,已經形成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行之有效的法規體系和民間組織管理體制。學者李璐指出「要保證社區民間組織的獨立發展,形成政府與社區民間組織的良性互動關係。還應對民間組織實行分類管理,努力使社區民間組織的培育走向制度化。同時,將政府向民間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推廣,使社區民間組織在社區自治和社區服務中真正發揮出重要載體的作用」[6]。這一時期的社區管理出現了除街道居委會以外的其他組織。受自組織理論及其方法論的啟發,國內學者自20世紀90年代末就開始關注社區共同體的自組織問題,並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如果說『政企分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要實現經濟領域自組織的話;那麼,『政社分開』的目標就是要實現社會領域的自組織[7]」。除了單方面地對社區自組織進行研究之外,有的學者從「社區」和「民間組織」兩個方面著手,將這兩個概念聯繫在一起,研究如何建設「社區民間組織」,認為「社區與民間組織自發性、群眾性等方面具有內在的相似性,又覆蓋了相當龐大的社會群體.因此二者相交疊的領域———社區民間組織也成為一個有較大研究價值的領域[8]」。
第三階段:「政社共建」的多元混合型管理模式
在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社會功能和社會組織關係多元化現象越來越普遍,城市社區對創立新型城市社區管理模式的呼喚越來越強烈。這一時期的社區管理研究正所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有的學者認為「任何一個社區都是一個大社會或一個國家的一部分,因此社區公共管理體系要納入整個城市和國家政治體制和公共管理體系之中,並服從後者的管理」[9]。有的學者在全球化的時代背景下關注領導管理社會、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和機制的能力,在這其中論及當今社會誠信資源匱乏,而城市居委會作為政府的最低一級網絡,卻受到了來自居民的較高信任評價,「在基層社區建設中,應注重民主化建設、權益保護和人文精神塑造,保持暢通的市民利益表達通道,夯實社會穩定基礎,形成較強的社會預警及反應能力」[10]等等。近年來,國內不少學者對城市社區微觀層面的管理進行深入的研究,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主要從政治學和社會學角度對城市社區的組織體系、管理模式等問題進行研究;另一類主要從經濟學、管理學角度對城市居住區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之間的關係做了一些研究。
(一)城市社區的管理模式與組織體系
在我國城市社區管理模式的探索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典型模式:天津模式、武漢模式、瀋陽模式和青島模式,這四種模式的特點如下所述:(1)天津模式把社區自治組織的改革試點放在居委會,通過強化居委會在社區建設中的管理、服務功能,實現社區成員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務;(2)武漢模式著重體現為加強黨組織對社區的領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區組織體系;(3)瀋陽模式重點在於改變社區地域範圍和改革社區職能,它的最大特點是根據居民居住地緣、心理認同感等因素重新劃分社區;(4)青島模式更加細分了社區管理的職能,著重體現為抓好社區服務、發展社區文化,加強社區教育,美化社區環境。雖然這四種模式都有一定的制度創新,但它們一致存在以下三種弊端:首先,管理體制改革缺乏一種系統思考;其次,沒有解決社區工作權責利一致的問題;第三,都忽視了政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的宏觀指導調控作用。在社區組織體系方面,研究者一般是將黨委、政府、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等整合在一起考慮。1.社區組織架構應該由「議行合一」向「議行分設」轉變「議行分設」的社區組織體制就是決策層、議事層和執行層相分離的體制,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是社區的最高權力機構;社區居民委員會是社區的議事機構,由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產生;社區工作站是社區的執行機構,他還同時指出黨的領導應該從「從體制保證型」向「功能作用型」轉變、政府的角色應該從「直接介入干涉」到「宏觀調控資助」轉變。2.社區組織體系建設,要注意理順三方面的關係社區組織體系建設,要注意理順「區、街與社區」、「社區居委會與駐區單位、物業管理部門」以及「社區內四層組織之間」三個方面的關係。「一是區、街與社區的關係。要實現社區自治,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堅持工作重心下移,發揮居委會自治功能;二是社區居委會與駐區單位、物業管理部門的關係。社區與駐地單位要加強聯繫,實現『資源共享、共駐共建』;三是社區內四層組織之間的關係。社區黨組織是領導核心,社區居委會是自治組織,社區議事委員會是監督組織,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是決策機構」[11]。3.建立介於行政型與自治型之間的過渡管理模式———混合管理模式「以政府為主導、以社區理事會為載體、以社區成員參與為核心」的混合管理模式,旨在建立「縱向四條直鏈、橫向三個層面」的管理體系。「在縱向層面上有四條直鏈:①黨的組織結構:區黨委—社區黨委—居委會黨支部—樓棟黨小組;②政府與社區的指導組織結構:區政府—社區理事會;③社區管理委員會與政府各職能部門共建所形成的組織結構;④社區理事會與各職能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構成的網絡組織。在橫向層面上有三個層次:①社區黨委、社區理事會、政府職能部門,社區黨委與社區理事會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社區理事會與政府職能部門之間是合作共建關係;②社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它們之間是合作共享關係;③居民社團組織,它們之間是和睦共處關係」[12]。
(二)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之間的關係
自1981年第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成立至今,我國城市社區的物業管理髮展迅速,已經成為現代城市社區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首先,在論證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二者之間的關係方面,是競爭、是合作,是各自為政、還是共建共管,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焦點。陳淑雲以武漢市百步亭小區「物業為主,社區為輔」的模式以及襄樊市中山區「社區為主,物業為輔」的模式論證了「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二者的理想關係:合作」。她的研究彌合了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之間的鴻溝,為構建和諧社區提供了更多有價值的借鑑。陸凡、武文傑在研究大連市創立的社會導向型「三位一體」城市社區管理模式中,先指出政府導向型「居委會」管理模式與市場導向型「物業公司模式」的弊端,再從經濟學和管理學角度分析了三位一體管理模式的優勢,最後將這三種模式進行了比較。其次,在社區與物業「雙頭管理」之外,關注了「業主委員會」這一多元治理主體。楊寅就當前上海社區體制與公共治理這個話題,對社區自治責任體制內部,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功能和關係作出了定位:「物業公司是社區生活服務的商業化系統,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則是社區的自治管理系統,前者的自治重心是物業或財產關係,後者則是基層民主制與公共意識」[13]。這種管理模式將物業管理和社區管理的職能劃分得非常明晰,但卻沒有涉及它們之間重要的合作關係,製造了二者之間的鴻溝,因此不利於整合社區共建力量。夏建紅提出理順居委會與業委會、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關係。「首先,在所有城市住宅小區都必須建立健全居委會組織,其重要職能是身為企業的物業管理公司無法取代的。其次,提倡推行社區管理人員的交叉任職,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為建設文明社區搞好服務,提高居住區管理水平」[14]。
綜上所述,目前研究者對社區管理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宏觀層面,大多數將視線停留在從政治學、管理學和經濟學這幾個方面來分析社區管理問題,諸如社區居民的參與意識、居民之間的疏密關係、政府與社區居民之間相互理解、互為認可等心理方面的研究尚不完善,研究的主要內容以「協調多元治理主體的關係、改革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創新社區管理體制」居多,對具體的協調、改革和創新的舉措涉及得較少,而且對社區立法、明確社區管理權力的研究也比較匱乏。
三、研究啟示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社區的自治意識、自治能力整體還比較低的情況下,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還不能採用完全自治型管理模式。我們應遵循社會管理工作中「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大政方針的方向,研究屬於社區管理領域的治理方略。根據上述方針,未來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還應繼續堅持「政黨主導、政府支持、社區自治、循序漸進」[15]的原則。因此學術界在未來城市社區管理的研究中,首先,可以從這四個層面著手,抓住黨、政府、社區、居民在社區管理中的內在聯繫:在中國,當政府逐漸淡出社會管理的同時,稚嫩的基層社區管理無法獨當一面,仍需要一個有效的政治力量支撐,這股力量只能來自黨;政府在轉變社會管理職能的過程中,不能對社區管理放任不管,要從宏觀層面上對社區管理進行指導,為社區自治提供有效的體制基礎和財政支持;社區自治也就是居民自治,應轉變原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將行政管理和社區事務混為一談的局面,將城市管理的工作重心向基層下移,並著力發展各種社區組織;其次,研究如何從微觀層面為社區建設構想「公共安全、衛生、文化、服務、立法、監督」等方面的新思路;再次,立足本國國情,認真借鑑和吸收國外社區管理的成功經驗,為建設中國特色的社區管理模式提供建設性意見。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