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縣公安局的扣車行為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
(b)某縣公安局的扣車行為應當有法律 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的授權,否則構成違法
(c)某縣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車即可視為對扣車行為違法性的確認
(d)某縣公安局應滿足彭某提出賠償其汽車維修費 養路費和汽車停運期間的收入損失的要求
AB
第10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屬於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於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行政強制措施.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b正確
行政強制措施本來就是一個暫時性的行為,對汽車的退回是必然的,彭某繳納罰款及應當退回汽車,所以退回行為不是對違法性的確認,c錯誤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6條規定,只有直接損害能夠獲得賠償,即只有汽車維修費能獲得賠償支持,d錯誤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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