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商場第三人侵權責任是什麼?

2023年10月25日

- txt下載

導讀:商場第三人侵權責任是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因為實際上不管是商場還是賓館銀行等公共的場所管理員或者是組織者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都是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一、商場第三人侵權責任是什麼?
商場第三人侵權責任是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二、確定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內容的原則內容是什麼?
安全保障義務是經營者為了消費者的利益而應遵循的法律要求,而任何義務的法律考慮又建立在公共政策、社會經濟因素、行為人的預見能力等基礎之上,因而法律不可能對各行各業的經營者的具體的注意義務一一予以細化。換言之,在制定法之外,經營者仍承擔著程度不同、內容各異的保障消費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非制定法上的合理注意義務。那麼在實踐中如何確定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的具體內容呢?有兩項原則必須遵循:
第一,從受害人角度講,如果其對經營者存在著合理的具體的依賴,則該依賴內容即可能成為經營者的具體的義務。如果經營者違反這一依賴義務則構成侵權。但是,不能僅僅依據受害人對經營者主觀上存在依賴,即認定經營者負有義務,「依賴」是否合理,應依據一般的社會公平來判斷。
第二,經營者對其所應當承擔的義務是否具有合理的預見性。所謂合理的預見性就是理性人的預見,而理性人無非是法律所虛擬的公平人格而已。因此,合理的預見實際上就是意思自治與公平 正義所要求的一種預見。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經營者僅對他可預見的特定的或個別的消費者承擔過錯侵權責任,而是指經營者只要預見到他的行為會對包括消費者在內的某一類人造成損害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作為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
在當代的社會,侵權責任的承擔必須是存在著這樣的一種侵權的行為,還有就是產生的損害的後果,兩者之間也必須要有因果關係,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是商場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導致他人受到傷害的話,也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