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醫生不給患者出院怎麼辦?

2023年11月01日

- txt下載

一、醫生不給患者出院怎麼辦?
1、問清楚醫生為什麼不讓出院。
問清楚醫生為什麼不讓出院,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相信他們不讓你出院肯定有他們的道理,健康最重要。
2、如果是病情確實需要住院的話,那就聽從醫生的建議。
如果是病情很嚴重,確實需要住院,那就聽從醫生的建議,按時就醫,這樣才會更快健康。
3、如果病情已經好很多了,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可不可以出院治療。
如果病情已經好很多了,不住院也可以了,那麼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可不可以出院治療,治療還是不要中斷。
4、耐心的給醫生說明一下自己想出院的意願。
跟醫生說明情況的時候,耐心的給醫生說,說明一下自己有哪些難處,為什麼不想住院了,相信醫生聽了你的難處之後,也會同意的。
5、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定期來醫院來治療。
既然病情還不好,那麼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定期來醫院來治療。
6、跟主治醫生說明一下自身的情況。
說的時候,一定要跟主治醫生說,說明一下自身的情況,主治醫生說了就算了。
二、醫院誤診免責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法律上的規定,醫院發生誤診,可以免責的情況包括以下幾種:
1、屬於醫療意外的
醫療過失的存在須以醫生違反注意義務為前提,如若侵權行為的發生並非醫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則不存在所謂醫療過失的問題。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轉歸
要是像長期的高血壓引起動脈硬化,動脈硬化促使血壓升高,醫師診斷後,患者情緒激動突發腦出血出現偏癱,對此後果醫師可以免責。
3、難以避免的併發症
併發症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病人發生了現代醫學科學技術能夠預見卻不能避免和防範的不良後果,而這種不良後果的發生與醫方是否存在過錯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4、患者一方的過錯
基於侵權法理論,醫院如想免責,則損害結果必須完全是由患方過錯所致,否則就不能構成免責事由。如果雙方都有不同程度過錯,則應分別從原因力及各自的過錯程度這兩個方面來確定其雙方的法律責任。
醫生誤診的情況下,可以包括使用藥劑錯誤等情況,可能對患者造成一定的損傷,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處理,特別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況的,可以還需要追究醫生的刑事責任,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
三、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寫該起糾紛的討論意見,上報醫務部,並向患者或家屬作出相應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好醫療糾紛。若確屬負有醫療責任的醫療糾紛,科內能自行解決的,也要上報醫務部備案。
3、經科主任及責任人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應及早上報醫務部,同時上報有關糾紛的書面材料。
(二)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
1、科室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接到上報後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後組織科主任、當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調解。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准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2、由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負責,醫務部集體組織實施相關醫療糾紛的技術討論工作。
3、技術討論會主持人宣布醫療技術討論程序和會議紀律。
4、科主任、當事人必須準時出席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在會上當事人應認真、負責地陳述診療經過,科主任應公正、科學的陳述科內討論意見。
5、專家討論。
6、書面材料需經醫療安全委員會、參加討論的專家反覆討論、認證後,討論結論於會議後的30日內交與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責任人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時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市區級醫學會組織召開的醫療事故鑑定會
1、發生醫療糾紛的科主任及當事人必須在一周內提交醫療事故鑑定材料,準時將材料交到醫務部。由醫務部提交到醫學會,配合醫學會組織開展鑑定工作。
2、根據鑑定結論同患者協商解決。
3、協商解決不成功,患者及家屬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法院訴訟
1、醫務部準備相關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專職聘請律師準備陳述及答辯。醫務部專職幹事及發生糾紛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據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處理。
3、如果醫院承擔相應責任,院內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4、醫院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