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後個人債務如何處理
個人破產後欠的債務的處理方式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當事人處於暫時無力償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此時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二、企業破產債務清算時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提醒您,債務人申請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
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12.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產結算要多久
破產結算需要一年,具體時間由實際情況決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產後,管理人應當清償公司債務,分配破產財產。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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