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銀行債務如何處理
要看銀行債務屬於什麼債務,清償時按照這個順序就行。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係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後,有剩餘財產的,才開始後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後。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
二、銀行破產還用還貸款嗎
銀行破產仍然應當償還貸款。即使銀行破產,根據合同依然對於債務人而言享有債權。作為債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三、破產程序的基本流程是怎樣的
提醒您,破產清算程序基本流程如下:
1.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2.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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