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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童時代.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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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我出生时,不但令我的爸爸妈妈面面相觑,甚至连医生护士也惊诧得说不出话来:我很丑,很丑,就好像有个高明的画家,先为我爹爹绘了张漫画,
然后将它一下子套住了我的生命,好让我的爸爸妈妈及全部亲朋戚友啼笑皆非:我的眼睛鼻子嘴巴相互凑得太紧;下巴颏太尖;手掌脚板又太大;连哭,也哭不响亮起来……总而言之,我一降临人世,便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
那个助产士是我爸爸妈妈的老朋友,他咽了咽口水,说:"嘿,这孩子出世太早,在娘胎才呆了六个多月。过些日子,五官就会舒展起来了。嗯,瞧,她才三斤二两呐!"关于我的头发,则任谁也对我那秀发如云的母亲讲不出宽慰的话来。
我的头发与生俱白,且夹了几根红的黄的,说不清像什么小兽的什么毛。助产士将我全身裹好,就露出那最不中看的头,好难堪地送我去妈妈身边。
母亲细细地看着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然后抬起眼睛,微笑道:"我的女儿叫丽丝。因为她有一头美丽的发丝。将来,她的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
挺立一旁的爸爸,长长地出了口气,弯下腰,将他那美丽端庄的妻子和丑如小妖的女儿一并拥在宽宽的胸怀。
我爸爸是个军人,妈妈是教师。
当然,我那时还不懂得什么叫"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生活给我第一个五彩缤纷的印象,就是几种颜色各异的药水药粉--因为我得了新生儿黄疸性肝炎,之后不久,又尝足了肺炎的滋味。亲戚朋友在背地里议论纷纷,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感到惋惜还是觉得侥幸,总之认定"这小妖怪是哭不了几天的啰!"
我自己倒没有听见这些议论。醒着梦里,我听到的,常常是我母亲柔柔的呢喃,或是她那一首接一首的歌。是的,她唱印度尼西亚的《宝贝》,也唱布拉姆斯的《摇篮曲》,但哼得最多的,是她自己随时为我即兴编出的歌。
我的父亲是个从不知沮丧为何物的硬汉,尤其不会担忧他自己创造的女儿活不下来。恰恰相反,在我还只会吃药只会哭的日子里,他就已经围着我团团转,急煎煎地,老想将这只小妖怪快快扯进他的生活。父亲擅长折纸。他给我叠了大大小小许许多多的纸炮纸枪纸马纸兵舰。父亲唱歌五音不全,但会拉琴,会吹洞箫。逢他清闲,便架了二胡在腿上,悠悠扬扬地拉着《黄水谣》,或是持了管紫竹洞箫,呜呜地,为我吹出苏武牧羊的故事来……在亲生父母跟前,过了三个月这种日子。
后来,因为战事,父亲要出发到很远的地方,母亲也要随他前往。"这是我唯一的孩子,"母亲说,"我们生死难料,她却一定要活下来。"就决定将我赠送给她唯一的姐姐。
那事发生在一个黄昏,很冷,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初。为了避人耳目,以免将我掳去,作为牵制我父母行动的人质,母亲和她姐姐各自分头,去一片荒郊会合。她姐姐一身农妇打扮,抱了我,对妹妹说:"十五分钟后,你姐夫就来接我们。你快走。"母亲的战马昂首长嘶。她跃上马背,要赶回父亲身边。立时蹄声"哒哒",扬起一路尘烟,在地平线上划出一个长长的惊叹号,我妈妈和她的马,恰如那惊叹号上的小黑点。
二十年后,母亲对我说起那个时刻,两眼依然盈着一片泪光:"……我回过头去看你,我的孩子,你融在那轮夕阳的中央,在你姨妈的手臂上,离我越来越远。我无法知道,第二天等着你的,是一轮朝阳,还是一场风暴……"
我的姨父姨母带着我,一直跑到香港,在贫民区安顿下来,并立即换了名字。姨父去了一间私立中学教国文,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点;姨母呢,则买下一爿小小的杂货铺,卖些儿糖果饼干、针头线脑,以便总能守护着我。收养我之前,在事业上,姨父是个春风得意的律师,他妻子是科班出身的教员。
毅然改行的律师,也毅然将我改了姓,姓朱,随他,又给我另取一名,名"天儿"。
第一部分第2节:四处打听妙手郎中
这位新任教师来自一个代代单传的书香世家,而到了他这一代,已既无儿子又没女儿了。他将我抱着高高举过头,喊道:"天儿、天儿,你可是上天赐给我的孩儿啊!你命中注定,背负着三个家族的期望,你应该给我们三个姓氏带来荣光!"就在他激昂慷慨长啸仰天之际,那个虚弱的小妖怪又开始哭了起来。
那个小妖怪实在太虚弱了,总病,不但吹不得冷不得,也晒不得热不得。我实在弄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要将这么个小病猫般的孩儿赐给我的亲爹亲妈养父养母。
一到香港,我们家立即寻访种种医生为我治病:儿科、内科、中医、西医。我妈妈向她所有的顾客提同一个问题:"您知道哪儿有好医生治我的天儿么?"谁要荐了个大夫,她便不但不收货钱,还硬是拿些糖果饼干,千恩万谢,往推荐者手里送。
后来,凡是光顾杂货铺的人必要凑到小竹椅笼跟前看看我。好几个月,我都似乎没什么起色。人们不是见我毫无理由地啼哭,就是呼吸微弱地睡觉。
与我家杂货店相对,有个咖啡馆。咖啡馆老板夫妇,有七个孩子,凡是读了书的孩子,都喜欢上我家请教功课。有一天,老板夫妇一齐上门,好诚恳地建议我爸爸妈妈在他们的七个儿女中任选一个。他们觉得我父母太艰难了,他们说,依照他们的人生经验,如我这般孱弱的孩子是很难治好的,更担心这种无穷无尽的寻医抓药会让我父母倾家荡产……事后,这两夫妇对人说:"从来也没见过有人像朱先生两公婆那么固执。"我的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放弃他们那个病孩儿。
从此咖啡店老板夫妇也学了我妈妈,逢人便打听何处可以觅得妙手郎中。
我爹爹温文尔雅,嗜书如命。莫名其妙地,他居然认为我需要听他吟哦朗诵,如同我需要打针吃药般重要。无论我哭我笑,他总在我耳边"诗云子曰",或词或令,或赋或曲。饶是一厢情愿,却也耐心无比。多年以后,他的一位学生回忆起老师平生轶事,仍忍俊不禁,对我说:"你爹爹不但思维稹密,且才情横溢,一直是我们崇拜的偶象。到了你一岁那年的春节,我们才突然发现朱先生也有凡夫俗子之情!"
那日,学生们去给先生拜年。正值贺词连篇时,我又哭了起来。爹爹从母亲怀里接过我,一面轻轻拍了,一面诵起《出师表》来。《出师表》诵完,我依旧号啕。那些弟子诸生正在尴尬,爹爹却笑吟吟叹道:"我的天儿痛哭不已,正因为她领会到孔明一腔热血。唉,不容易,不容易呀!"学生们大眼瞪小眼,好不容易强忍半天,终于还是哄堂大笑起来。他们觉得先生委实幼稚,陡然倍感亲切了。
过完午后,一位江湖郎中来了趟杂货铺,提了三斤饼去,留下一道偏方:每晚睡前,先用热咖啡将我泡上一阵,提出来抹干,再扑上碾成粉末的酒曲。
从那以后,咖啡店老板的七个孩子就轮流着,天天往我家捧来一大钵咖啡渣。我妈妈买了口好大的锅,她熬出来的咖啡水,依旧香喷喷的,我被好好地浸泡起来,每每这种时刻,总有邻居围观,并且热忱祝福。一直到我被全身扑满酒曲粉,严严实实地裹在小被子里,人们便开始散去,父亲便开始吟哦……就这样药丸针水、咖啡酒曲,病病歪歪地,危危乎乎地,我开始慢慢往高里长。
第一部分第3节:火车将我送上另一条命运轨道
我是先会讲话,后学走路的。父母对我,爱若至宝,从来不打不骂。我那爹爹,先为律师后任教员,自是口若悬河,从来教我,都将"为什么要这样"或"为什么不能那样"讲得清清楚楚,道理透彻。无论家中来了什么客,父亲从来都把我放在他膝上,让我听他们高谈阔论,或是让我奶声奶气昂首挺胸地诵他一阕岳飞的《满江红》,不然就是文天祥的《正气歌》……
家里开着杂货铺,我便糖果饼干尽着吃。一到开饭,已胃口全无,见饭便苦着脸。我是满街跑着吃饭的,母亲端了个小碗,耐着性子在后边追着劝着,久久才能喂上一口。那时香港还不多见铁闸,特别我们住的那条小街,人们在大白天连门也不喜关好的。我逐家串,每餐非吃上一个钟头不可。后来益发不像话,要从九龙坐渡船往香港来回一趟,才肯吃完一小碗饭。再后来,母亲就总在喂饭时给我讲故事,这才使我略为收敛。母亲讲了好多故事,但讲得最多的主题,当然是"人拐子"。
在所有关于"人拐子"的故事里,被拐的孩子总是因为吃了别人的东西或跟了不认识的人走,才上当的。而发现上当时,又必是到了语言不通的孤岛。母亲很怕我被拐走,挖空心思教我许多从人拐子手上逃脱的办法,以至我能将《童区寄传》背得滚瓜烂熟,并常常给邻居小孩复述种种关于人拐子的传说。
到了五岁,我渐渐少于病痛。爹爹开始教我练毛笔,对对子。母亲关了杂货铺重续她的教书生涯。舍不得送我去幼稚园,便请了个保姆来家,由她追着我喂饭。爹妈上班的时候,我便在家抄抄文章读读诗,满街跑着吃吃饭,讲讲人拐子的行状吓吓邻居小孩,自觉日子津津有味,也就不那么爱哭了。
也不知从何时起,头发变得又浓又黑,唯是脑后总有一撮白毛。只是我的五官,怎么也没法长得舒展,不过,爹妈和邻居们已大为满意。妈妈为了我显得漂亮,连牛痘也往我大腿上种,可她当时万万想不到我长大了会那么喜欢穿短裤。
爹妈眼巴巴地盼我长,准备第二年送我入学,然后上中学,念大学,留洋当博士。邻居们也看好我的前程,等着这条小街出个大博士。谁也料不着,我这辈子偏偏只念了六年书,就失学了。
有一天,家中收到一份电报,母亲失踪了两日,回来后,抱了我只是哭。爹也没顾上给我的毛笔字画红圈,却大步大步踱着,在他书房抽闷烟。我不明白出了什么祸事。从那以后,三天两头就会有封大陆来信。我家从前是没有那种信的。信一来,总是妈哭爹抽烟的。
又过了三五个月,母亲开始频频为我添新衣。原本不兴串门的爹,下班就抱着我到处转,让街坊们高兴了好一阵子。
终于,母亲红了眼圈问我:"乖天儿,愿意去坐火车么?"哎呀!火车!那只是我在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啊!天儿兴奋之极,也不缠着爹妈抱,又跳又笑地由保姆领着,登上北去的列车。我以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才不跟我一起去玩的。
火车日日夜夜停停开开。我先是惊喜,后是习惯,继而厌倦,但那火车依旧在开。最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便开始狐疑地窥视着我的保姆,猜想她定是入了人拐子一伙的。
那列火车将我送上了另一条命运的轨道。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位将领,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理由将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国共产党管辖不到的地方,那里归英国管。在部队,别说亲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来信,也是一件令人大惊小怪的事。为了种种原因,他的孩子必须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受教育。于是我的大陆父母向我的香港父母提出,要将我收回,大陆妈妈亲自赴港,与香港妈妈聚了两天,却并不来见我。香港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是不肯舍了这命根子。于是,便有了那些信……结果是,大人们决定:直接由保姆带我进川,任何人不向我作关于这种迁徙的任何解释。因为,让一个孩子在军营里谈什么"香港、九龙"的,非但不伦不类,还将给父母带来不尽的麻烦。
第一部分第4节:改名叫丽丝
火车停在重庆站。一个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装挤入车厢,将我抱起,说:"丽丝,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这个军人的鼻子一口,然后,照故事里说的那样,尖声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这个人拐子呀!"一边喊,一边抓他的脸,踢他的肚子。他皱皱眉,将我翻了个面,连手脚一并箍抱着。跟着他,又挤上来一个女的,接过我,紧紧抱着,轻轻拍着,悄悄在我耳边说:"别怕,别怕好孩子。"那音调柔和又恬静。我见到一双好亲切的眼睛。我双手捧着她的头,本能地觉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刚会走路时,妈妈就要我熟记了的。妈从来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分辨好人坏人,别听人家怎么说,而是要细看人家的眼睛。"抱着我的人,眼睛有几分像我妈,很慈祥。
她将脸贴在我的眼睛上,好轻悄好轻悄地呢喃道:"我们这就回家去。"我听到那个柔美的音调哽着一丝呜咽,"好女儿,我是你妈妈……"
我吓得魂不附体,哧溜窜下地,转身就跑,却被军官一把捞回,依旧箍了在他怀里往前走。
我怎么呼救,也无人搭理。或许,谁也听不懂我的广东话,或许那军人的堂堂仪表实在不属于人拐子。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人,从保姆手中接过大包小箱,一面看着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只关进铁笼的小狼,声嘶力竭地仰天长嚎起来。
终于,我被弄进一辆吉普车,逃不脱,也挣扎不动了。那个女的将我拥进怀里,慢慢晃着,哼起一支歌来。似乎没有歌词,但韵律优美,很恬谧,像是从好远好远的地方飘来……
我精疲力尽地摊在她怀里,抽抽泣泣地咒骂,骂她,骂那军官,骂那同谋合伙的保姆……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副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呱呱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呱呱,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郎,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第一部分第5节:爸爸开始管我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着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匹小小的、落到陷阱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岚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现在起。"他不准我吃任何零食了。他认为,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没有坚强的意志。他的孩子应该坚强。
只要妈不在家,爸爸是吃食堂的。他吃起饭来,跟风卷残云那样。"爸爸吃完饭后五分钟,你就不许再吃。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那是个星期一。
我第一次自己吃饭。爸爸那份,他吃了三分钟。然后,他将闹钟调好,放在我眼前,闹钟一响,我便丢碗,我仅吃了三小勺。我不在乎,我本来就不爱吃饭。
"回来!洗干净你自己的碗,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爸爸在你这个年龄,早已砍柴放牛了。"
我将鞋子袜子都弄湿,磨蹭了十来分钟,才洗好了自己的碗筷。
下午,饿极,床头却已没了那个从小抱大的饼干罐。我狠狠地盯着他,他却努努嘴,让我坐在一张新买的小桌前:"你好久没写字了,开始干吧。"
晚饭时,我吃了小半碗。第二天一早,不用爸爸吩咐,我赶紧抓起口盅盘子,跟他上食堂取豆浆油条。三天以后,我每顿都能按时吃饱,也分辨得出菜饭的香味了。一周以后,爸爸认为我没必要再跟他吃小灶,于是,我从此到警卫排吃饭,和他的兵一样,也学着包饺子,做拉面。
比吃饭戒零食要艰难得多的,是起床和跑步。
"爸爸认为有必要"让我在五分钟内穿好衣服叠好被。他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叠被子后穿衣,那样会快得多。当我开始这种兵日子时,已是深秋。重庆气候,历来有"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一说。闹钟一响,爸爸就走进我的小房,敞开北面小窗。我在瑟瑟秋风中,哆哆嗦嗦地开始叠我的小被子,却怎么也理不成爸爸要求的那种豆腐干规格……因为受凉,我拉过肚子,发过高烧,但我终于能像一个正规兵那样,在起床五分钟后,完全料理好自己。
在我们家族,爸爸认为,对病人,任何药物也比不上新鲜空气和体育锻炼。于是,卧室收拾完毕,我应当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我只能穿单衣单裤出门,因为爸爸认为这会使皮肤增强弹性,他说,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儿,绝不是为将门之后准备的。就这样,晨星未落,我就一头扎进寒风中,拼命跑开了。
第一天就感冒。在爸爸指点下,我第一次烧火,自己熬了碗红糖姜汤,喝了,蒙头大睡。睡了两天两夜,好了。爸爸认为应该在第三天"呼吸三十分钟新鲜空气,补上那两天生病缺了的。"从此以后,我永远也没有萌生过一次这样念头--逃避自己该做的事情。
爸爸对我说:"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你就必须做到;对于某些别人做不到的事,你也要尝试去做到。"他拍拍我的肩膀,又说:"你很快,我的女儿,将为自己赢来一个好身体。"然后向我干脆简捷地解释"一个好身体"的内涵:"无论生存条件多么恶劣,只要一只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第一部分第6节:梦里再没有出现过人拐子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之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箫,设局对弈,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三十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十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是有歌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十二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啵啵,亮着暗红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逮来只长脚蚱蜢,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六个蚂蚁穴。四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四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第一部分第7节:大院的孩子尚武好斗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堵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六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五十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十三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五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桷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家属们各自端张小板凳,在日影里、月影里纳鞋底织毛衣。孩子们则分头寻了适意的树杆树根根坐了,诚心诚意地为自己或为朋友,争先恐后描绘就义的蓝图……偶尔为父辈走过时听了,尽管他们人人都有一章刀头舔血的历史,也不禁为儿女们这种狂热的赴死精神皱眉。倒是没人干涉。也许父辈们觉得:孩子们说说而已,反正死不了。聚在一堆探讨一下死亡的方式,总比小家伙们劈了树丫做弹弓,列了阵对射安全得多。嘿,谁知道这些老军人想什么呢!
有个周末,照部队惯例,操场上放起露天电影来。是个苏联片。我记得是黑白的,片名却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叫《真正的人》就是叫《无脚飞将军》。
故事很简单--那年头,似乎一切都很简单--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架苏联飞机被德寇击中,飞行员弃机跳伞,双脚受伤。他在森林里爬行了好多天,靠吃蚂蚁卵,在冰天雪地中活了下来。遇救时,双脚已坏死。医生将它们齐膝截去。克服种种困难后,他居然带着两条假脚,再度登机,激战蓝天。
看完这个电影之后,黄桷树下,话题骤变:孩子们一致认定,漂漂亮亮地活着,比轰轰烈烈地死去,更令人心倾神往!于是,便想方设法,要仿效那无畏无惧的无脚飞将军。
如何仿效?参军么?虽然我们年龄不齐,但参参差差,人人都缺了不同的一段;截肢么,不知何时何日才盼得如此机遇。"走!"也不知是憋急了的谁,振臂一呼,"到林子里练爬去!"
一帮孩子便开始练爬,或往竹林或往蕉林,爬得个个都满脸伤,满身脏,越是艰难,便越是崇拜那位苏联英雄,越是五体投地向前进,一面拼命想像着自己的双脚早巳坏死。
那段时间,军营里的日子正常得不正常了:没人偷筲箕支麻雀,没人堵烟囱,甚至对任何一块窗玻璃,都没人有雅兴去射穿……
每天傍晚,大门哨卡就会有一番热闹:放学的,背了书包急急往那儿赶;学龄前的,立在那儿拉长脖子往盘山道上望。待两拨人一会合,"乌拉!"一喊,几十只脚,相跟相随,追命般练爬去了。
那些练爬的日子,可忙煞了家属。天未擦黑,从食堂打回饭来,她们便走出户外,扯了嗓子,有板有调地唤着各家儿郎的名字,长长地,悠悠地,一声一声,歌似地往林子里递去……
第一部分第8节:抢吃-蚁卵
终于被唤回家的未来无脚飞将军们,立即卸甲冲澡,然后立着,一声不吭。这时,家属们各自拿出棉签、小瓶儿,(不外是些酒精、红汞、紫药水,她们结了队去医疗室讨来的。)开始东一横道西一竖地往孩子身上涂。饭后,把未来无脚飞将军的泥衣泥裤扔进一个直径一米的大木盆,架块搓衣板进去,开始一边唠叨一边洗。天天这样。
我从不参加练爬。这比爸爸要求我的要容易多了。我相信,如爸爸要求的那样:只要一只耗子能活的地方,我就能活。与其练爬,不如寻条菜虫喂我那四穴黄丝小蚂蚁。
为了黄丝小蚂蚁,我平生第一次跟人打架,且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原因就出在无脚飞将军身上。
终于有一天,所有练爬的孩子都已确信自己能在森林爬行三日。练爬运动胜利结束。孩子们深感成功,又顿觉失落。
几天后,又一位崇拜者想出个学英雄的新招:吃蚁卵。
大家很快便寻得些破碗残碟断码钉,相邀相约翻蚁穴,见天功夫,就将个大院弄得坑坑洼洼起来。
我赶紧回家问爸爸:"如果一只耗子为了活命,会不会吃蚂蚁的蛋?"
爸想也不想,就说:"会的。咦,你问这干什么?"我说,"不干什么,问一下"就跑了。按照孩子们不成文的规矩,谁将事情泄露给大人,就是"叛徒",叛徒将失去所有的小朋友。我决定参加吃蚁卵的壮举。
在电影里,出现过两次无脚飞将军吃蚁卵的镜头。我们当然决定每人吃两窝。
第一个蚂蚁窝被翻出来了,欢声过后,立即哑然:太恶心了,那些卵!成千上万的小蛋蛋,密麻麻,惨白一堆垒着,一群蚂蚁慌慌张张,散去聚来,各自尽力叼起一只卵逃掉……
我直觉心头发怵。看看别的孩子,有人打寒颤,有人连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然而,对苏联英雄的崇拜毕竟使孩子们勇敢起来。刘团长的儿子,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咬着牙关,沉沉发誓道,"老子绝不临阵逃脱!"便一手抄起那堆白东西,连泥,连几只蚂蚁,一并愤怒地倾进嘴里,咽了下去,满脸视死如归般肃杀。
以下,再翻出蚂蚁窝来,就没有人作难了。孩子们义无反顾,一人一窝轮着吃,个个脸上都呈着大无畏的神态。
到我吃时,便偷偷在心中默念道:"耗子能活,我也能活;耗子能吃,我也能吃。"默念两遍,也吃了下去。虽然以耗子为榜样,未免亵渎英雄,但我终究完成了英雄完成过的业绩,就也释然了。
蚂蚁卵子,一窝一窝被翻了出来,又一窝一窝被吃了下去。终于有个周末,吃卵大队搜索到我家墙根,发现了那六个蚂蚁穴。
对于黑蚁的倾巢覆灭,我无动于衷。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让那四穴黄丝小蚁惨遭横祸--一年多来,都是我喂我养。我们是朋友。
我对大伙儿说:"咱们另外再找吧,这些黄丝小蚁是我的老朋友了。"
大家坚决反对。反对我这种将人蚁友情看得比英雄主义更重的坏行为。大家都觉得,另寻蚁窝,是"贻误战机之罪",对不起我们崇拜的无脚飞将军。
大院的孩子都不善舌战。三言两语未能了断的争端,必以武力解决。于是,既然四窝蚁都在我保护之下,我就必须轮流与原本该吃这些蚁卵的四位朋友相搏。
这是一伙在梦中都要血战沙场的军人后代,谁不曾练过几日拳脚?我们用断码钉在泥地上画了个大圈:谁被打出圈外,谁就输了。
我的对手败下两名后,我依然微弓了腰,满脸鲜血地站在圈内,准备迎战第三名。
第三与第四是孪生兄弟,只比我大几个月,平日练的,就是联手拳。他们招呼也不打一个,竟双双扑上来,左右夹攻跟我干。
这下可乱了套!吃卵大队立即泾渭分明化作两军对垒:有人帮我,因为"双打一"不公平;有人帮他们,因为孪生兄弟是"正义之师"……于是圈也不用了,两边人马各自认明后,便拳打脚踢,混战一团。立着的固然红了眼拼命,倒下的又挣扎再来……
到大人们终于发现时,我们已伤得七七八八了。
大人们又好气又好笑,背的背,抱的抱,把这批苏联英雄的崇拜者统统押送军医院。
我掉了一颗门牙,左肘脱了臼。
爸爸把我从军医院领回来,进门就用皮带抽了我一顿。理由是,我的拳头不应该砸在自己人身上。我没有哭,也没有分辩。随后,他又细细问我,在单打时,我的拳是如何出的,对手的又如何……
我被爸爸关在家里,坐了三天"禁闭"。
"坐禁闭"就是不许出门口。三天来,只要我偶尔走到阳台,便看见有小朋友在我家楼下徘徊。只要我爸出门,就有人来敲窗户。孪生兄弟用纸包了石头扔上来,纸上写着:"我们已经喂过黄丝小蚁了。放心。你的右钩拳很准。"
唉唉,我的童年的、真诚得傻气咄咄的伙伴啊!你们都在哪里呢,如今?
第一部分第9节:关宝宝的“奶嘴”
光阴荏苒,我该到学校念书了。
那时入学虽然也经考试,但比起现在的孩子来,就容易得多了。
那年头,学校的位子比入学的儿童多得多。学生逐个应考,题目千篇一律,答案大同小异:除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剩下的题目就是:
一、我们的领袖是谁?
二、我们的国旗是什么样的?
三、中国的朋友是谁?
当小朋友答出"是苏联老大哥",考试便告结束。
我进了李子坝小学。入学的孩子,大小不一。自七岁至十二岁,按年龄排队,编成甲乙丙丁四个班。我还差三个月才够七岁,被分去丁班,坐第一排。
新课本发下来了。一本《算术》,一本《语文》。
我急急忙忙去翻那本《算术》,当堂便觉没意思得很:翻了半本书都在讲加减法。我早就懂了。我妈妈学数理出身,教的又是她的本行。周末闲了,除去念念童话,
妈就随口出些题,好让我安安静静地坐着绞脑汁。至今,我还记得有道题是这样的:
大年廿九,刘大哥提罐去买油,一罐三斤装,一罐七斤装。半路碰到从镇上回来的王小二。小二说:"粮店关门了,你过完年再买吧!"这两人各自在一个饭堂当炊事员。见刘大哥着急,王小二说:"我刚买了满满一罐,十斤油,分给你五斤吧。"于是两人就在路上,用三个罐,将十斤油匀成两份,一人提着五斤,分道回去了。问:"两人最少倒了多少次,才将油分出平均的两份?"
像这一类的题,可比眼前这本算术书上的难得多,也好玩得多哩!
待翻完语文书,我已是目瞪口呆,苦苦地坐在板凳上犯懵懂:最难的一课书在最后,讲的是谁家种了个大萝卜,大得一个人拔不起来,于是又上一个帮忙的,还是拔不动……课文结束时,是:小花猫拉着小朋友,小朋友拉着老婆婆,老婆婆拉着老公公,老公公拉着大罗卜,拔呀拔,拔呀拔,拔起来了!
我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简单的书?更叫我糊涂的是,为什么爸妈要我来读这种书?一年级小学生的头一课,连标题全文如下--
一开学开学了
第一节课就教笔划:"点,横,竖,弯,钩……"老师提了条教鞭,敲一下黑板喊一声令,好认真。学生就更见卖力,人人都握拳伸出右食指,作笔状,悬在空中,照着黑板描,跟着老师吼,齐刷刷一片点横竖弯钩……
我转过身去,开始东张西望,去看同学们的指头同学们的脸。每一张脸,无论胖胖瘦瘦方方圆圆,全都很认真。
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我的邻座。论个头,我属全班最矮的,他倒数第二,叫关宝宝。关宝宝脚蹬虎头鞋,套条开裆裤,右手举着,随了老师的教鞭,正一丝不苟地撇捺钩点;左手却捉了个橡皮奶嘴,时不时低下头来,"唧唧啧啧"地吮几下。
我奇怪得要命,忍不住问关宝宝:"你现在还吃奶的吗?"
他急急忙忙拔出奶嘴,对我说:"吃的。也吃饭,吃莱。"到老师让大家放下手来,关宝宝转过脸,将奶嘴塞给我,说:"你妈妈忘了给你带奶嘴么?我借给你
吸几下吧。"他的眼睛十分温驯,看着我,很友善。
我很慌张,赶紧推还给他。他却说:"你不好意思么?没关系的。我娘说了……。"我还来不及知道她娘说了些什么,老师已经走近我们,并让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责备道:"讲课之前,老师已经交待过,上课讲小话是违反纪律的。关宝宝同学,你为什么要影响别人学习昵?"
我连忙举手说:"报告老师!是我影响关宝宝。"
关宝宝不高兴了,说:"她没有影响我,是我自己要把奶嘴借给她的。"
"什么?什么奶嘴?给我看看。"老师大吃一惊。
我臊得满脸通红,急忙抢过关宝宝手里的奶嘴塞进抽屉。老师从抽屉又拿了出来,将它放到讲台的粉笔盒上,然后转过身来对我们说:"你们两个都是勇于承认错误的孩子,应该表扬,但影响课堂纪律总是不对的。站着听课吧。"
班里开始吱吱喳喳。老师又叫站起一位同学,问他为什么影响课堂纪律,他指指讲台,支支吾吾才说了半句"那奶嘴……"就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老师很年轻,刚从师范毕业,我们是她的第一批学生。大概因为讲台上都是粉笔灰,她才将关宝宝的奶嘴放在粉笔盒上的。虽然奶嘴原非什么稀罕物事,但当它蓦然出现在教室,且又神气又傻气地立在一个粉笔盒上,静静让三十多个学生盯着瞧时,就变得有点儿滑稽了。我看老师的神色,似乎她也觉得有些不妥,赶紧从粉笔盒上将奶嘴捉走。她穿件没有口袋的连衣裙,也不知该将奶嘴藏往何处。老师走近我们,看了看低着头的关宝宝,也许她曾想还给他,后来又觉得这样处理不合适?终于,她又将奶嘴放回粉笔盒上面。这时,全班就开始哈哈大笑起来。老师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了三行"开学了"也没有转回脸来。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笑的呢?总之,剩下的那几分钟的课到底没再讲什么,由大家笑到响下课铃。
第一部分第10节:被老师打手心的第一个孩子
一出教室,关宝宝拉着我就跑。原来他娘正等在学校围墙拐角处,手中拎了张小板凳。关宝宝把我推到他娘跟前,急急地说:"娘,你先给她吃吧,她饿了。"原来,关宝宝他娘是等在那儿,准备给儿子吃奶的。有几个跟了来的同学看着我飞逃而去,笑得捂着肚子。关宝宝他娘脸朝墙一坐,撩开一角衣襟开始喂她儿吃奶……
也不知哪位同学将这事捅到班主任那儿去了。中午放学时,老师去了校门口,把等候儿子的关宝宝他娘请到办公室。从第二天起,关宝宝再没有在下第二节课冲出学校吃奶。那奶嘴,也再没出现过。像大家一样,他从此不再穿开裆裤了。
已开课三天了,我们仍在学"一开学开学了"。
我深感无聊,便总去惹关宝宝说话,几乎每节课,老师都让我站着听。第四天,她将我换到另一组去坐。
于今想起来,我那位年轻的班主任对我确是用心良苦的。她找我谈换位子的事,是在操场而不是在她的办公室。那时已放学好久,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兴致勃勃地荡秋千。忽然,我发现班主任站在秋千一边对我笑,秋千骤起骤落,将她的裙边轻轻撩动。我从高处看着,觉得她很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什么人物,美丽纯洁,心地善良。想起自己每天都要惹她生气,忽然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我快快弄停了秋千,规规矩矩给我的老师鞠躬--那年头,不大时兴握手。学生见了自己老师,便是隔了一条马路,也不管老师是近视还是远视,不由自主便会鞠上一躬的。
我的老师,从她那黑色的手提包里掏出一条小手绢,去抹我的脸,那张脸汗津津,脏兮兮。我偷眼一看:她的白手绢马上变黑了。我很惭愧,便低了头,用脚尖拼命去踢地。
老师一面走,一面跟我闲聊,夸我的作业总是完成得又快又好,夸我的精力什么时候都显得旺盛。
末了,老师说要派给我一个任务:第四行的柳风眠上课常打瞌睡,我应该在他睡觉时叫醒他。并且,老师希望我上课时不再跟人讲话。
我看着我的和蔼可亲的班主任,使劲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坐到柳风眠旁边,他的邻座换去和关宝宝坐了。
我如只牧羊狗般警惕,每节课都盯牢了柳风眠,绝不让他有睡觉的机会,一见他的眼睛朦胧起来,就撞他的肘子或踩他的脚尖。
柳风眠是个脾气很好的男孩子,从不发火。每次让我搅了睡意,他也没意见,也不道谢,只是转了脸来朝我一笑,又重振精神听老师讲课。他是绝对不肯与人闲话的,尤其上课的时候。
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我上完了第二课语文:"二上学我们天天上学"。然后是第三课:"三同学学校里同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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