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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發展建議

2023年09月27日 - txt下載
摘要:綠色金融是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多元化投融資保障,是支持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目前,雲南省的綠色金融發展仍然處於起步階段,在跟蹤重點領域綠色金融發展動態的基礎上,結合雲南實際提出加強雲南省綠色金融頂層設計、申請設立第二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等若干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發展;生態環境;雲南
1綠色金融的內涵和主要建設方向
1.1綠色金融的內涵
綠色金融,也叫做可持續金融,是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綠色金融通過綠色債券支持環保投資項目、綠色基金撬動社會資本、綠色保險平衡企業環境風險支持環境損害賠償、碳匯碳排放交易引導企業減排、財政專項資金和財政補貼支持環境污染治理項目,發揮了引導、充實生態環境保護資金保障的重要作用。貴州等8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以「兩端、五體、一庫」(兩端即供給端與需求端;五體即綠色金融標準認證體系、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綠色金融基礎設施支持體系、綠色金融組織體系、綠色金融風險防範體系;一庫即綠色項目庫)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將生態環境保護引入到各項金融活動過程中,通過發展綠色金融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生態文明和污染防治攻堅戰資金保障機制。
1.2生態環境狀況及問題
圍繞著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自2016年8月《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印發以來,綠色金融從綠色投融資、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等四個方面系統發力,突出建設了10項主要任務。在綠色信貸和投融資方面,綠色金融支持①綠色信貸投放環保減排、「兩污」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節能環保項目,2017年6月末,全國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餘額達8.22萬億元;②發行綠色債券,通過民間和社會資本認購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環保公司和具體項目,2017年全國綠色債券發行規模達2500億元,中國發行了123隻綠色債券;③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通過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形成資金池,投資污水固廢處理、流域治理並引導綠色產業,2017年中國基金協會備案的綠色基金數量達到了209隻。在財政專項資金和財政補貼方面,綠色金融①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節能環保與污染治理力度,2017年節能環保預算支出297億元,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60億元、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85億元、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65億元,農村環境整治、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草原生態保護資金也保持增長趨勢;②通過財政補貼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煤改清潔能源、綠色農業補貼、政府綠色採購,通過財政補貼提高綠色項目收益,使綠色產業在成長期滿足保本微利需求。在企業環境信用、綠色保險和環境權益交易方面,綠色金融①通過銀行開展環境壓力測試、企業實施環境信用評價、披露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進行環境風險管理;②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性的綠色保險,間接支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③以碳市場交易為抓手帶動水權、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2017年8個試點碳市場實現碳配額交易額104億元,在發電行業啟動了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碳市場。在綠色金融地方試點和國際綠色金融合作方面,綠色金融①選擇貴州貴安新區等8個地區作為全國首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體系;②推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合作,投資有關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中國化的綠色金融環境規則和標準。
1.3綠色金融在雲南的建設進展和挑戰
1.3.1發展進展
當前,雲南省綠色金融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的支持主要通過財政資金投入的方式進行,一方面持續加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森林雲南」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等生態文明建設重點領域的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加快完善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2016—2018年,全省各級財政支持生態文明建設投入資金量達到1215億元(預估值)以上,其中2017年各級財政支持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約為450億元,其中用於生態環境污染控制的約為100億元左右。除了財政資金投入,雲南省也在綠色金融的部分領域開展了嘗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於環境保護項目。2013年昆明向國家申報發行15億元滇池治理債券,積極調動社會力量治理滇池。2018年8月,雲南首單35億元綠色金融債券由富滇銀行在北京成功發行,募集資金將專項用於支持雲南綠色信貸投放,為雲南綠色產業轉型發展注入全新活力、提供有力引擎。積極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為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發揮保險機制的社會服務功能,省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發布了《關於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首批131家試點企業投保環責險,加快建立雲南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認定、事故處理、保險金賠付等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為加快建立環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省生態環境廳於2018年完成了《雲南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試行辦法》的起草工作。探索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昆明市積極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工作,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指導文件,如,於2009年頒布了《昆明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於2010年和2011年制定了《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指導意見》,推動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積極開展雲南省森林火災保險試點。雲南省積極探索開展森林火災保險新路子,2010年在昆明等5州市探索建立森林火災保險制度。2011年11月雲南省將森林火災保險試點擴大到全省16個州市中的15個。2015年初,雲南省全面啟動實施第五輪「森林火災保險」工作,全省出具公益林保單129個縣129張保單。探索「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藉助綠色「一帶一路」契機,引導國際對滇投資。加強滇港金融合作,滇港重要合作領域推介會上,香港政府表示致力於在發展綠色金融、「一帶一路」等方面推動滇港兩地的合作,協助雲南進軍國際市場。
1.3.2面臨的挑戰
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涉及領域廣,投資需求較大。目前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主要依賴政府投入且資金籌措渠道單一,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公益性較強的重點領域資金需求量大,主要依賴中央支持,資金長效保障機制有待健全。財政資金投入雖逐年加大,但各類資金分散在多個部門,缺乏統一的工作協調機制,難以形成合力。對於地方政府主導的大部分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非常有限,對創新項目融資提出了迫切要求,急需通過綠色金融創新投融資機制,激發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活力。
2國內重點領域綠色金融案例
2.1生態環境治理投融資
我國眾多省市通過政府財政投資、銀行貸款融資、產權抵押融資、定向融資、BOT項目融資、PPP項目融資及政府以獎代補等模式嘗試進行投融資,形成了許多成功案例。以農村水環境治理為例,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桂畔海水系綜合整治工程,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主體、廣東順控環保水務有限公司作為承接主體推進桂畔海水系綜合整治工程,並成立順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負責項目具體實施;廣東順控環保水務有限公司作為融資平台,採用PPP模式利用國家政策性銀行優惠利率、城市發展基金、銀行貸款等方式進行融資。至2018年,桂畔海水系綜合整治項目完成清淤量13萬m3,新建截污管網11km,完成管道檢測、修復(含清淤)20km。PPP模式重視社會資本參與,盤活了社會存量資本,為治理工程的實施提供了資金保障。
2.2綠色金融地方試點
貴州貴安新區是2014年1月國務院批覆設立的第八個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工作以來,貴安新區以創新金融產品為支撐,以釋放生態價值為路徑,以服務綠色產業為目標,推進「大數據+綠色產業+綠色金融」融合發展,圍繞著4個方面不斷探索綠色金融創新發展路徑。一是推進機制體制改革。組建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港管委會,編制《貴安新區綠色金融創新發展的總體規劃》《貴安新區綠色金融發展研究報告》,構建了綠色金融發展的制度、體制與技術創新體系。二是推動產業融合。圍繞綠色製造、能源、建築、交通、消費五大領域,探索構建了綠色金融「1+5」產業發展體系,建立綠色金融項目庫,入庫項目76個,成功培育了分布式光伏扶貧綠色信貸、分布式能源中心綠色資產證券化、新能源汽車綠色消費金融等一大批綠色金融典型案例。三是深化平台建設。規劃建設全國首個占地3000畝的綠色金融港建設。四是強化風險管理。依託貴安新區大數據產業優勢,積極推進「大數據+綠色產業+綠色金融」深度融合發展,建設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資料庫,成立綠色金融擔保公司,並設立綠色金融補償基金,建成全國領先的綠色金融風險控制體系。新區從託管前的2012年到2017年底,地區生產總值從19億元增長到150億元,增長7.7倍。完成了綠色金融港一期工程(總建築面積3萬m2),工商銀行、貴陽銀行等金融機構已積極入駐。先後與40餘家金融機構對接,22家達成了入駐新區意向。人行貴陽中心支行開發了「茶園貸」「獼猴桃貸」等生態扶貧綠色信貸產品,農行省分行開發了「美麗鄉村貸」支持農村環境治理。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正在組建貴州綠色發展基金、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人保財險進一步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森林保險等,支撐綠色產業發展。
2.3財稅政策支持環境污染治理
財稅政策通過財政資金直接投資和財政補貼政策支撐環境污染治理。以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為例,甘肅省規定2017年之後在省內購買的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為:省級財政按照調整後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35%執行,市(州)、縣(市、區)財政按照調整後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5%執行。其中,蘭州市2017年共投放新能源公交車1036輛,新能源計程車538輛,並由市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了公共租賃電動汽車項目,推廣新能源汽車新增6877輛標準車;重慶市則按照國家關於新能源汽車地方配套補助不超過中央補助50%的要求,確定市級財政補貼標準為中央補貼標準的46%以內,市區(縣)財政補貼(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的50%。政策實施以來,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比重穩步提高,2018年上半年預計新能源汽車產量占全市汽車產量比重達到1.7%,較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增速高於全市汽車產量增速133個百分點。以污水處理費政策為例,廣州市2017年發布了《調整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按照階梯水價進行收費:居民生活類污水分三個階梯,第一階梯(0~26t)收費標準為0.95元/t,第二階梯(27~34t)收費標準為1.43元/t,第三階梯(34t以上)收費標準為2.85元/t。非居民類污水收費標準為1.4元/t,特種行業污水收費標準為2.0元/t。隨著政策的頒布,廣州市率先成為我國第一批推行基於用水額階梯收取污水處理費的城市。
2.4綠色金融產品與市場
綠色金融產品種類較多,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例,無錫市自2009年起開展了環責險的推廣工作,參保企業由17家上升到2016年末的1080家,八成以上高風險企業投保,居全國地級市之首,已摸索出一套環責險的「無錫模式」:一是強化政策導向。除了將環責險試點工作列入《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外,無錫市各級政府對參保企業予以環責險保費一定比例的補貼;本該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則限制其新擴建項目、銀行信貸支持、上市、再融資。二是創新保險機制。創新建立環責險的商業保險機制,由中國人保(68%)、陽光保險(11%)、平安保險(9%)、長安責任保險(7%)及中國太保(5%)共同成立環責險共保體,中國人保財險無錫市分公司是共保體首席承保人。三是擴展服務範圍。無錫人保引入來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具有豐富行業實踐經驗的專家為企業免費提供環境評估報告,排查環境風險,做法深受認可。四是構建數據平台。建立與微信端連結的環責險保險信息雲平台,通過簡單操作,即可查找各類環境風險物質數據、按照關鍵詞分類查找企業、查看企業環保管理概況等。
3雲南省生態環境領域綠色金融建設的建議
3.1加強雲南省綠色金融頂層設計
3.1.1推動出台雲南省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為了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北京市、天津市、福建省、江西省等許多地區已出台了《加快綠色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或者綠色金融發展規劃,成都、揚州、青島等城市也發布了綠色金融實施細則,提出了構建綠色金融組織、產品服務、配套政策體系的目標和任務。雲南省把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成為全國最美麗省份作為發展定位,建議,儘快開展綠色金融體系的頂層設計,出台《雲南省關於加快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加快發展綠色投資、建設環境資產交易市場等方面的建設目標和工作任務,以此推動雲南省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大數據效應撬動各類資本投入生態文明建設,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
3.1.2出台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配套文件
2016年在雲南省生態環境廳(原環境保護廳)推動下,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設計了雲南省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路徑和政策框架。在此基礎上,應從規範運用PPP模式參與環保基礎設施的角度,加強與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控政府債務風險,科學測算項目成本收益,進一步細化「使用者付費」或「使用者付費加財政補貼」等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政府提供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由此建議,一是研究出台《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辦法》。明確污染物產生企業和第三方治污企業的權責義務,建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動態准入和退出機制;二是制定《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規範合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等配套政策。進一步規範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運管模式,合理公平的風險分擔機制,引導形成第三方治理可複製的盈利模式,提高政府提供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3.2申請設立第二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發展綠色金融是服務於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科學選擇,雲南省打造綠色能源、綠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張牌」、建設最美麗省份的發展戰略,為發展綠色金融提供了重大機遇。同時,雲南省金融基礎和財政收入薄弱,需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調動引進省內外資金、通過金融機構幫助綠色項目設計盈利模式、探索財政資金與社會資本聯合,形成融資加融智的新型綠色金融發展模式。
3.2.1夯實基礎做好申請國家第二批綠色金融試驗區準備
貴安新區等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的建設為全國標準和地方實踐提供了試驗區樣本,並爭取到了國家政策和資金的有力扶持,雲南應儘快夯實綠色金融建設的基礎,為向國家申請設立第二批綠色金融試驗區做準備。建議,一是系統梳理綠色金融實施情況。摸清金融機構開發綠色金融產品情況、污染防治攻堅戰投資需求,通過綠色金融資金缺口核算,使省委、省政府掌握綠色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缺口;二是明確綠色金融試點地區。以九大高原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將大理市、昆明市等地區作為綠色金融試點的建設區域;三是組織編制《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方案。系統設計好綠色金融改革試點建設路徑。
3.2.2明確綠色金融試驗區創新方向
以服務於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生態資源價值化和綠色扶貧,服務於大氣、水、土壤等污染治理的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方向,加強綠色項目的包裝與設計、調動各方資金使其更好的與綠色資金對接。一是加強綠色項目庫建設。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建立綠色保障機制,按照項目性質進行綠色項目分級,建立綠色項目清單並將其作為各類金融機構投放信貸、債券、票據、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基本依據,從而把綠色項目庫建成支撐綠色金融、服務於綠色實體經濟的載體;二是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於「污染防治攻堅戰」項目支撐。如發行洱海流域大蒜等高污染種植產品「替代種植」綠色信貸產品,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支持河(湖)長制落實,為治污企業提供低成本融資的新途徑;三是提高綠色項目收益率。通過延伸產業鏈、生態環境市場價格轉化、財政和綠色金融聯合等方式提高項目收益率,使綠色項目成為金融機構的投資機遇而不僅僅是綠色情懷。
3.3財政政策支持生態環境保護
3.3.1加大財政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
建議,一是拓寬資金投入渠道。財政通過增加預算安排、統籌相關政府性基金和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加大對下轉移支付等方式,拓寬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渠道,保障生態環保投入不斷增加,從而促使地方政府建立與經濟體量相符、與財力增長協調的財政穩定投入機制。二是建立生態文明資金整合機制。堅持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建議財政規劃與部門行業規劃的有效銜接,以雲南省污染防治攻堅規劃為引領,探索建立多部門協作的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統籌協調機制,對污染防治重點領域以及重點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給予支持。
3.3.2落實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根據中央關於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部署,結合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實際,正確處理上下級政府間關係、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合理確定政府提供生態環境領域公共服務的範圍和方式。在生態環境領域推動生態環境法治規劃標準、生態環境監測執法、生態環境管理事務、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五個方面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中央出台劃分方案後,研究制定省與州市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方案,逐步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體制。
3.4引入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生態環境保護
3.4.1開發綠色節能環保貸款
引導省內地方銀行進一步創新金融產品,專門針對小微企業減排增效和轉型升級提供專門化的綠色信貸產品,設立「綠色節能環保貸款」。明確綠色節能環保貸款「專款專用」,必須用於更新污染減排設備或改進生產工藝流程。設計靈活還款方式,以優惠利率降低企業財務成本,提升小微企業環保投入技改的動力。
3.4.2探索發行環境保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健全規範地方政府舉債機制,依法完善專項債券管理。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立足當地實際,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積極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一水兩污、湖泊保護等公益性環境保護領域,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專項債券品種,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3.4.3推動以碳交易為重點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設
在國家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背景下,將碳排放交易收益作為環保專項資金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從企業的角度開展碳交易收益質押擔保融資。另外,省委、省政府已將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作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應堅持排污權有償使用的基本原則,加快在全省建立排污權交易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並明確排污權交易有關費用作為環保專項資金專門用於生態環境保護。
3.4.4探索設立長江經濟帶生態補償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
雲南省7個州市49個縣市正在實施長江經濟帶生態補償獎勵政策,擬通過3年時間整合中央、省級財政和縣級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共計45億元資金為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治理提供財力支撐。建議,以國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和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為重要契機,通過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動員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設立雲南省長江經濟帶生態補償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通過投資基金,發揮基金的「槓桿」作用,數倍放大現有環境治理資金規模,扭轉雲南省在重點領域的環境治理工程尺度小、時限短、見效慢的現狀。同時,突破財政涉及生態環境環境專項資金碎片化問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緩解生態區位重要、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弱的地方政府環境治理和修復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
3.4.5推進政府購買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
建議,一是有序開放公益性、監督性監測領域。積極穩妥、因地制宜地向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開放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和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的運行維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鑑別等監(檢)測業務。二是認定並公布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名錄。對申請備案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進行資質審核,並按照水、氣、固體、綜合等進行分類,同時根據試點工作的推進和市場的發展分批增加入圍機構的數量。三是加強服務質量和效果監督。開展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服務績效評價,對監測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機構應採取扣減金額或中止合同等措施,並將發現的監測質量問題和處理情況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四是建立退出機制。對入圍機構實施動態跟蹤管理並建立退出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存在未按環境監測規範從事環境監測活動、偽造篡改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機構,將依據《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予以查處、通報或取消其入圍資格。
作者:施妍 董林 張曉宇 單位:雲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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