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車輛管理服務規範格式怎樣的
物業轄區車輛管理服務規範
1、保安工作職責
1.1保安部具體負責機動車輛的進出、停放。
1.2車輛管理員負責廣場停車場上車輛的停放。
2、車輛停放制度2.1廣場、停車場
2.1.1 廣場、停車場為機動車輛提供泊車場地,先到先停,停滿為止。
2.1.2 凡進入廣場、停車場的車輛都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2.1.3 遵守禁令標誌,通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2.1.4 駕駛員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保安人員有義務進行配合協助,但對車輛損壞不承擔賠償責任。
2. 2非機動車、助動車、摩托車
2.2.1 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
2.2.2 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順序停放。
2.2.3 各類非機動車嚴禁進入車庫,嚴禁隨地亂放影響通道。
2.2.4 車主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保安人員不承擔賠償責任。
3、保安車管服務標準3.1引導車輛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車,提醒車主關好車窗車門,貴重物品不得留放車內。
3. 2督促車輛遵守禁令標誌,糾正違章行駛、停放的車輛。
3. 3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立即向保安部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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