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欠債父母有責任還嗎
孩子欠債父母一般沒有責任還。但是如果遺產被父母繼承的,父母需要還;因為《民法典》規定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多久
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提示您,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計算三年,如果在這三年中沒有要求償還,債務人也沒有承諾償還,三年過後,訴訟時效終結,此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債務沒有能力償還怎麼辦
債務沒有能力償還的辦法如下:
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決債務人可以分期償還。
一般而言,如果欠錢者實在無力償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欠錢者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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