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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的融資渠道思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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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利行業是十分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充足的資金支持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極為重要,作為水利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財政資金髮揮了巨大的作用。近年來國家逐年加大對水利建設的投資力度,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隨著我國經濟增速的放緩,水利行業的資金供應面臨嚴峻考驗,融資難度加大。文章從如何解決融資瓶頸入手,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水利融資體制,討論水利行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對水利行業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水利;融資;渠道
1水利行業的幾種融資方式
1.1財政資金
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大,同時又以公益性為主,這就決定了政府財政資金投入是水利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據統計,2014年河南省下達水利建設投資計劃148.10億元,其中中央投資89.30億元,省投資33.10億元,市縣級投資17.40億元,重點領域為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財政資金的投入從根本上保證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有效落實,對增強水利保障支撐能力,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保障國家經濟發展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2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包括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主要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水利的信貸支持,由於政府部門相關的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對接有效程度不夠,審批程序複雜等原因,使得農發行對水利建設的信貸支持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於水利基建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且缺乏相應的抵押物,流動性低下,導致商業銀行不願向水利建設項目放貸,因而銀行貸款的額度和期限都難以滿足建設實際需求。
1.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與企業之間,基於某一項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的關係,合作雙方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PPP模式適用於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開發、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其常見的形式包括:建設—運營—轉移(BOT)模式、建設—轉讓—經營(BTO)模式、建設—移交(BT)模式等。一些大型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兼具防洪、排澇等公益性功能和發電、供水、灌溉等經營性功能,可以通過這種特許經營方式籌集資金,以彌補財政資金的供給不足。
2我國水利行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2.1融資渠道單一且過度偏重於政府投資
單一的融資渠道影響著水利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目前我國水利行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是政府財政資金,現階段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財政資金對水利投入的增長幅度和增量的絕對值都有所下降,這就需要政府在對水利繼續加大投入的同時,通過市場化的方式積極拓寬水利融資渠道。
2.2社會資本參與水利項目建設的積極性不高
社會資本投入向來是財政資金投入不足時的有益補充,自2014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連續8次降准或定向降准,6次降息,大大緩解了市場資金壓力,有效促進貨幣信貸規模增長、流動性增加,儘管被釋放的資金在努力尋找好的投資項目,但由於水利項目建設期長、回報周期長,盈利性也沒有特別突出的優勢,因此,社會資本進入這一領域的意願不強。
2.3水利類企業上市融資比較困難
上市融資已經逐漸成為一些大型水利企業的融資渠道,通過上市融資不僅可以化解財務風險,而且可以降低融資成本。但企業上市需要經過商務部、發改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構的審批,所有條件均需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及法律規定,對擬上市企業審查嚴格、要求較高、等待時間長、大致需要6-9個月,絕大多數水利企業受自身資產規模、盈利能力、企業信用等因素的局限,可能通不過上市資格審查,因此真正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方式的水利企業少之又少。
3新形勢下水利行業的融資對策
3.1充分運用政策性銀行的信貸資金
充分利用政策性銀行對水利的各項信貸支持政策。農發行作為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2013年和水利部聯合下發了《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加強對水利建設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意見》,要求把政策性銀行支持水利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長期任務,在水利建設中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貸資金,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水利建設部門應積極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在江河治理、抗旱應急水源建設、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設施、水土保持、高效節水灌溉、水生態文明等國家重點扶持水利工程建設中積極申請使用過橋貸款、抵押補充貸款,農發行也可以根據實際需求,對以財政投入為主的水利建設項目,實行墊付貸款,以適應地方財政分期投入而項目啟動資金現期缺口巨大的特性,同時農發行可以積極創新金融服務方式,依託專業融資網站,通過在網上水利政策信息,宣傳介紹水利項目,推動網上融資、網下簽約,積極運用網際網路+的形式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提升融資對接效率。
3.2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
自201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開始,以發改委、財政部為代表的國家各部委、各級地方政府都把促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發展作為重點工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在我國迎來快速發展期。PPP模式的推廣,不僅有利拓寬資金渠道、激活市場活力、促進轉型升級,更是促進社會資源高效整合的有效方式。在我國水利建設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引入PPP模式,同樣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通過有資質的水利項目建設方作為貸款主體,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支持水利建設。截至2016年2月,河南省通過PPP項目庫向社會公開推出項目690個,總投資7895.53億元,其中水利類項目143個,項目總投資1046億元,數量和總投資額分別占總數的20.00%和13.25%,儘管政府推廣PPP模式的熱情很高,但截至2月底,已簽約水利類PPP項目只有4個,總投資34.40億元,數量和金額分別占水利類項目總數的2.80%和3.29%,簽約率如此之低的原因主要有:准入門檻高、回報機制待完善、PPP項目設計合理性以及政府與社會資本間項目信息不對稱,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做好水利PPP項目推介,項目庫建設等工作,提供含金量高的的PPP項目,同時在項目落地、合同履行、社會資本參與、項目收益分配機制、社會資本在合作中的話語權、退出機制等制定完善PPP項目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吸引民間資本積極參與PPP模式。
3.3水利企業地址O上市
據統計,目前在中國滬深兩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具有水利概念的企業僅有30多家,占滬深兩市近3000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到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地址O)可快速籌集大筆現金,而公開上市的企業也會獲得更多融資途徑。上市企業在發行債務時通常可獲得較優惠的利率,並且可以增發股票。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創造便利條件,支持更多符合法定條件的優質水利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支持已上市水利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發行上市公司債等方式再融資,適當增加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和企業適度發行風險投資基金,信託投資基金等多種融資方式。
4結語
面對水利建設新形勢,解決水利建設資金缺口,需要在政府持續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積極研究探索水利融資新機制和新模式,從而加快水利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水利支撐。
參考文獻
[1]滿莉.構建多元化水利投融資制度的思考[J].改革與開放,2008,12.
[2]朱陳松.多元化水利融資體制研究[J].中國水利,2010,10.
[3]張辰碩.我國水利投融資現狀分析[J].水利經濟,2014,31.
[4]毛燕玲.PPP融資模式在農村水電開發中的應用研究[J].中國農村水利水電,2009,12.
作者:周敏 單位:河南省水利廳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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