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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絕笑天下.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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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绝笑天下
作者:绯月西斜
王爷跳楼
序言当今世上,四大至宝,天下欲争。排名第四的宝物是冰晶龙玉。此物在至寒至高的盘龙雪山顶埋了数千年,玉质罕见,晶莹碧透不含一丝杂质。因此物是迄今为止世人发现的唯一一块天然龙形玉,遂被尊为天子象征之吉物。
三年前,盘龙雪山发生大雪崩,有人偶得此宝,将其进献给釜国皇帝风是寒。因盘龙雪山地处釜吴交界,是两国必争宝物之一,吴东国为此一直耿耿于怀,多次借机发难釜国边关。
排名第三的宝物名叫明月珠。暗夜发光,可匀照数百丈,若聚光可及百里之处,是居家旅行,行军打仗的最佳随身物品,此物为风国女皇所得,随意搁在角落当灯使用,江湖第一盗“我是谁”曾潜入风国皇宫欲盗此宝,结果因被人发现,无功而归。原来,明月珠光可穿透许多材质,只有放珠子的闭月盒能隐其光芒,因此,风国女皇只要管住闭月盒,就无需担心明月珠。排名第二的宝物名为九穗禾。吞食此奇草后,人如蛇蜕皮,容貌返老还少,可达数十年不变。据说此物已被行踪飘忽不定的“冠世神医”花容所寻得,釜国第一富信王爷听说此事,扬言愿用其一半家产换取九穗禾,结果被无视,信王爷恼怒之下,悬赏万两黄金,追杀神医花容,岂料又被无视,若问原因,说来话长,一是信王爷本身的问题,二是没有人能找到真正的花容,更别提取他性命。
排名第一的是把弓箭,名叫凤舞九天,是百年前的神工匠“返古”历经二十年打造出的天下第一神器,这把弓只配有十支凤箭,每一支凤箭上都设有机关,射出后会迸发出数千条细如毫毛的金丝,好似金凤在空中飞舞疾冲。金丝本身就是一种剧毒,进入血液,致人麻痹,不出一刻,必死无疑,所以,其一箭便可夺万千人命。据说这把凤舞九天还未入世就引发了一场血雨腥风的杀戳,朝廷与江湖陷入疯狂,无人不想独得此至尊宝物。返古对自己所造之物又爱又恨,既不想让它流于世人,用作战争,又不舍毁其成就,浪费二十年的光阴,于是他在临死前,将凤舞九天与凤箭的制造工序图分别藏于两处。如此一来,就算被人找到凤舞九天而缺少凤箭的制作工序图,也只有十箭可用。返古曾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刻下了十个大字:风颜艳花容,冠绝笑天下。有人认为,这十个字恐怕与那把凤舞天下和凤箭工序图有关,只是至今亦无人参透其中的奥妙。即使凤舞九天沉睡了百年,人们也一直相信这样一句话。得凤舞者,则号令天下。第一章 王爷跳楼釜国 正历285年 春信王府。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当哩个当,不堪回首月明中!春去秋来又一年,信王府内依旧有些萧条,虽说已是春回,可大大的宅院,还是显得冷清又冷清,就连那枝头的鸟儿都因无聊而打起了盹。忽地枝头一颤,冷不防打盹的鸟儿栽在地上,摔了个睡眼昏花,分不清东南西北。
始未料,这满院消沉会因一声亢长的高唱而自此打破。“来人呐!快来看啊,王爷要跳楼了!”信王爷风莫里刚爬上三层的阁楼栏杆,就听到秋来扯着嗓子站在一米外高喊,这一个踉跄,没作完准备就差点摔了下去。王爷一手抓着边柱,撇过头两眼讪讪地问:“秋来,我跳楼你怎么比我还兴奋?”
秋来丫头斜了王爷一眼,奇怪道:“王爷能将跳楼跳得如此尽兴,奴婢当然要助兴了,再说了,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奇事都让奴婢碰上了,您说奴婢能不激动么?”王爷哼了一声,嘀咕道:“全是没良心的,果然是没法活了!”眼一闭,张开双手,直直往地面坠去。没有预计的尖叫声,也没有脑袋开花的爆破声。王爷心如死灰,难不成、难不成又穿走了?
原来皇帝身边这四位顶尖高手都是互不谦让的主,而宫内的规矩是侍卫严禁私斗,于是只好借王爷的人和地盘一较高下来了。话一出,四方身形大展。说时迟那时快,四人各出一手伸向王爷,另一手出拳攻击其它三人。
可怜的王爷一下子成了篮球。怨念啊,宁可是足球。四大丫环面面相觑,而后在旁边指指点点。站累了就蹲下来,蹲累了就爬起来,一会功夫,四人已经换了数套造型动作。 就在他们打得不可开交时,王爷找个空隙弯腰爬了出来。四个人眼疾手快,一起去抓王爷的衣领。北改则是一只手朝王爷的胸抓去。王爷暗叫,完了。没想到冬月凑了过来,北改的手正好落在她左胸,抓了个正着。北改像只金鱼一样张大了嘴,保持那个动作足足半晌。拍的一声脆响,震飞了一院的鸟。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齐刷刷望向北改,但见英俊的脸上五道鲜红的指印栩栩生辉。
“对、对不起,姑娘,我不是故意的。”北改委屈死了,嘴一扁,差点想自扇嘴巴,摸谁不好,摸谁不好!夏日走到冬月身边,一手搭在她肩上,一手指着冬月的胸说:“这么小你都摸?”
四个美女风风火火闯进屋内,对着她白齿森森地问:“王爷,您该不是病出脑瘫了吧?”
莫晓风先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古装打扮的四个美女,然后再注意到她们叫自己王爷。
她连连摆手:“你们认错人的,我叫莫晓风,不叫王爷。”谁知遭来对方一轮轮地白眼。“他果然是脑瘫了。”其中一个绿衣美女脸上没有伤心之意,反而有点兴灾乐祸。
莫晓风一时愕然无语。于是四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莫晓风那没少看灵异小说的脑袋忽地一炸,难道王爷不是人名而是千岁千岁千千岁那个?趁着四人正讨论得天昏地暗,她连滚带爬在屋内找到一面银境.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陌生外,那祸人殃己的面孔没有丝毫变化,宽大的亵衣下看不清自己的身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己的胸,虽然小了点,但至少不像男人那般平坦。她松了口气。四人一起冲过来,按住莫晓风左摸右摸,吓得莫晓风眼泪直彪,大喊非礼勿摸。
“呀,见鬼了,王爷怎么突然有了胸,而且不带把?”美女陷入沉思。“难道那药附带变性作用?”另一美女好似灵光一现般击掌。其它三人将她塞到床底吼:“你猪啊,不打自招。”莫晓风抖得就跟秋风中的落叶一般,她悲切地想:难不成我和那个倒霉的王爷互换了?
第二天,四人又像风一样冲了进来,按住莫晓风,开始全面洗脑。“从今往后,忘了你是莫晓风,你的名字叫风莫里,釜国信王爷,而且是个带把的男人。”
莫晓风虽然对“前任”的行为感到不耻,却也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以后的一年,可谓事事不如心意,四个丫环比黄世仁他老婆还凶悍,逼她学男人说话,学男人走路不说,还拿着本《天女散花》的武功秘笈让她苦练。她们说:“王爷以前武功可是天下第二,你若不练,就等着被拆穿砍头吧。”
莫晓风可是连长跑都不及格的人哪,一套天女散花练成了屁股开花。最让她害怕的还是皇宫里那个武功天下第一的皇帝。俗话说的好,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她这个冒牌王爷要在皇帝面前装正牌,其艰难程度可谓空前绝后。一开始还能装病躲在王府里,加上皇帝为了国家大事,大半年来也忙得抽不了身,这才让莫晓风过了些太平日子。眼下,皇帝该忙的也忙完了,心思便开始转到了王爷身上。
自从“风莫里”改性不再寻花问柳后,皇帝看王爷的眼神就像带了透视镜似的,怎么看怎么觉着别扭,还隔三岔五的拿些希奇事来刁难,害得莫晓风看到皇帝比老鼠看到猫还震惊。
“你要小心点。”夏日警告莫晓风:“皇帝毕竟是皇帝,心里头牵着什么事咱们不好说。以前王爷手里还有点兵权,再加上有钱,那风头差点就盖过了皇帝。王爷生性放荡糜烂,皇帝心里指不准多乐呢,还以此为借口收回了王爷的兵权,现在你不玩女人了,他反而坐不住了。”
这年头,恐怕只有这四个恶女敢这样说皇帝了。莫晓风当然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历史上,哪朝皇帝不是这个样子。可如果让皇帝知道他其实是个女人,非但莫晓风要被凌迟处死,还会连累信王府所有无辜。为了这事,真可谓胆颤心惊,心力交瘁,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好好的美人儿,都快成皮包骨了,所以她才将心一横,打算以跳楼来终结自己倒霉的命运。哪知,世事难料啊。
天女散花第一式
但见青丝黑亮如缎,髻发斜插金簪,看似雍雅闲适,然而水墨长眉下,黑玉一般清亮的眸瞳之中似柔似冷,令人无从捉摸。眼前绝色确是叱咤天下的釜国皇帝风是寒,自十五岁起,便被世人冠与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可惜本人并不希罕,甚至是有些厌恶这样的称号。对他来说,男人才在貌之上。与之相反,王爷风莫里将容貌看得比命还重,两兄弟的性情还真是天壤之别。据说当年皇帝还是太子时,是与王爷并称双绝。只是后者美则美矣,却过于阴柔,所以世人的眼光更偏向前者。太子登基后,双绝之称便少有人提及,再后来王爷摊上个荒淫无度的臭名声,自此,也没人敢再提。四丫环隐约提及,正牌王爷便是从那时起,一心扑在钱与女人身上,一半是做给皇帝看,一半是本性使然。“皇弟,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见面,那些宫中的规矩便不用再理会,叫我皇兄。”
“皇弟这一年来忙得很,若不是我命人请你入宫,恐怕永远都不会主动找我闲叙吧?”
皇帝语气越是淡然,其心思越复杂,这是冒牌王爷几次面圣来总结出的经验,可惜某人光长脸蛋不长心计,在玩惯阴谋策略的皇帝面前,她自然只有被吃定的份。也多亏了四个丫环反复教她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理,她才能硬着头皮扯出一些有的没有。
“皇兄乃是万金之躯,每日忙于政务国事,难得的休憩时间也是见缝插针,莫里是怕影响皇兄休息,所以不敢贸然进宫打搅。 ”皇帝就是皇帝,连笑都让人毛骨悚然:“皇弟从前可是最喜欢缠着我的,赶也赶不走呢,如今倒是脱胎换骨了。”王爷一听,冷汗谦虚地往外冒。皇帝该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再一想,自己长着与王爷一模一样的脸,面对皇帝向来小心谨慎,不会露出什么马脚来。恐怕是皇帝有意刁难自己,才处处针对着说。
王爷懵了,傻了。这不是您非要问清楚么?我自个又不带那玩意,当然只能指着您的说了。可这话她没敢说出来。“皇兄,莫里不是说您,说我呢,说我呢。”偷偷瞄了眼皇帝,脸色倒是缓和了些。皇帝忽叹道:“皇弟,我早提醒过你,男儿不可贪欲,纵则亏,亏则失。”
她盯着自个那只还被捏在皇帝手心里的爪子,喃喃自语:“哪里不对,哪里不对呢?”
春去估计是便秘,要么就是掉坑里去了。几圈下来,王爷身上的银子全光,只能打欠条画押。秋来伸了个懒腰,揉了揉肩,随口问了声:“王爷,皇帝叫你去做甚?”
冬月沉思:“不过,一个刺客穿这么好的衣服,是不是太浪费了?”夏日摸着下巴看过去:“说不定他是个人物。”黑衣人冷瞥了几人一眼,将扣在王爷脖子上的手指缩了缩。四个丫头终于闭嘴。王爷倒抽一口冷气,心想,这个人身上的味道为什么和皇帝身上的一模一样。
四大丫环一个排山倒海汹涌而来,黑衣人飞身退了数步,看着几人冷笑。
“这家伙要出绝招了。”夏日突然惊道。“呃,你怎么知道?”秋来不解地问。“因为他是个高手,高手总有绝招!”夏日沉吟道。众人黑衣人有些不适地看了她们一眼,如夏日所说,将要使出“全神贯注”这一绝学!
“王爷,看你的了。”四个丫头再凶也怕死,这会全躲到了王爷身后。王爷好想哭,想不到成肉盾王爷了。就在黑衣人出手时,王爷乱挥着胳膊,腹腔提气,大吼一声:“天女散花第一式!”
轰地一声,身后四侍被王爷身上突发的气使喷出了数丈外。而后大量的浓烟冒出,将亭子重重包围,一时间连半个人影也看不见了。
黑衣人挥了挥袖,双足点地,施展绝妙轻功消失无踪。“咳咳!”众人泪流得凶。“靠,能把天女散花练成这样的是天才!”
上路
其它人争先恐后钻进了马车,王爷反倒是走在最后一个,伏羲摇摇头准备去骑马。
王爷突然转身,对他说:“将军还是坐马车吧,也好一起讨论讨论。”王爷脸上挂着淡若的笑容,伏羲看得恍惚,点点头。六个人一台马车,并不算拥挤,多了张陌生面孔,一时有些不适应,大家都无话。
王爷看了看众人,心想自己好歹是个头,总得说点什么,活络一下气氛,于是一拍腿说:“我给大家讲个笑话吧。”除了伏羲拿正眼看她,其它人以各种姿势藐视。王爷也不气馁,一本正经地说起来。一天一只兔子来到了一家商店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摇摇头:“没有。”兔子于是走了。第二天兔子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生气地说:“没有。”兔子于是又走了。第三天兔子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对兔子吼:“没有!如果你再来问胡萝卜我就用钳子把你的牙齿拔掉!”
“咦,十二美?”春去将坐在伏羲身侧的王爷挤到了边上,其它几只也来劲了,都挤了过来,王爷只好乖乖地坐到对过去,眼巴巴看着她们。伏羲倒是个人物,面对众美女的刻意接近可以面不改色,气度从容。他的嘴型很漂亮,应该说是很有男人的味道,特别是在他有意无意笑的时候。而这笑,正是因为看到对过王爷的表情。他站了起来,弯着腰对四位美人说了声抱歉,然后又坐到了王爷的右侧。“十二美是先帝在位的时候,暗中训练的一批美人死士。当时挑了一百名拥有一流容貌与资质的少男少女进行训练,最后只有十二个人成为先帝御赐的十二美。”这十二个人是杀了其它八十八人后才活着走出来的。这件事,不但是正牌王爷不知情,就连同样出自先帝调教下的四侍也不知,难怪她们一脸惊愕。
“先帝驾崩前,曾留下一份十二美联络的密册,如今却神秘失踪了,皇上怀疑宫中有奸细,如果这封密册落在别国手里,后果不堪设想。所以,皇上命王爷与我去寻找这十二个人。”
“什么?”众人齐问。“那些人的胸前都有很特别的黑色刺青。”四大恶女长长地噢了一声,看来是明白了。事实上,只有王爷不明白。“和我有什么关系?”王爷问。伏羲有些僵硬地转头,斟酌该如何委婉地说出其中的关系。春去看不下去了,替伏羲解围道:“王爷您以前有个美名,叫扒衣不失手。”
夏日抿了抿唇,看窗外。伏羲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相信他绝对不会做出卑鄙苟且之事,就怕皇帝连他也骗了,不过,若能趁此机会将伏羲拉到王爷这一边,倒是件好事。
郊野破事
“哦哦,难怪王爷要叫人填了那口井。”一阵风吹过,阴森森的凉意。现在明明是春天。“别、别讨论这个了吧?”王爷揪着自己的衣襟抖。夏日也抖了一下,言归正转:“所以就这么定了。”王爷怒,都没问她的意思。夏日恶狠狠地扒她的衣服:“不干也得干!”衣服穿到一半,草丛中钻出两个人来。“哟,我说你们在这搞啥名堂?”春去、秋来两眼溜溜地看着夏日和王爷身上对调的衣裳。夏日凑过头去,嘀嘀咕咕讲了一通。秋来边听边嘿嘿地笑,春去的脸色微变,抿直了唇没有说话。伏羲等了半天,还不见她们回来,有点不放心,正打算去找人,刚抬腿走了几步,立刻又停住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意外的身影,只是沉稳如他,纵使有讶,也只是刹那之间,复而平静如初。反倒是远远望向他的王爷,被他那双飞扬却又沉寂眸子一瞅,心下生虚,一下子栽进了小腿高的草丛里。四侍一脸黑线连忙将她架起,压了声道:“你紧张个球啊,要紧张也是他。”
那只七彩纸鸢不知怎的就刺激了她,突觉得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被人攥在手心之中,怎样都飞不出那片天。王爷计从悲中生,收回一声叹息,跑到四侍的屋里翻出身女装套在自个身上,想想似乎还不够,便学电视里那些玩神秘的女人在脸上罩了层面纱,然后趁着四侍玩得眼红脖子粗,无心顾它,便偷偷溜出了王府。循着那纸鸢的方向不知不觉走到了府外的秦游湖岸,远远看见有个身材挺拔的男人手里正牵着那条风筝线。她躲在树后,只敢露出半个头,一双眼睛乌溜溜地瞅着那人的背影。
瀑布汗,这么大动静,那男的不发现才怪。王爷忙扒在树干上,露出两只眼睛往男人那边看去。
“咝!”汗毛集体起立。他居然已经收了风筝,迈步走来。王爷身体又僵又硬,眼睁睁看着那人越走越近,等她看清了那人唇角反射着的银色光亮时,她终于抱着头跑了。至于后面的事,已经不在她好奇范围内。一直到伏羲来王府接她,王爷才知道,那天的男人竟然就是此人,难怪那女子会将他与皇帝相较。对于有眼不识伏羲,实在不能怪她。的确,天下无人不知伏羲大名,但见过他的人除了皇帝便只有那些在战场上与他并肩或敌对厮杀的兵士。他长年守在边关,极少回到皇城,其神秘程度,甚至超越了高高在上的皇帝,就连正牌王爷也未曾见过此人,更遑论她这个做了不到一年的冒牌王爷。
真比鸡蛋里挑出了骨头还希奇。有听说先帝曾想把最喜欢的小妹扶云公主许配给他,伏羲却道:“战不息,羲不娶。”
未料背后竟有那样一段不为人知的情意绵绵。
身份败露
伏羲凑过来,拍了拍她的背。“你干嘛?”王爷倏地转身,一下子坐在了地上,隐隐觉得脊背在发热。
伏羲半蹲下来,俊美狂野的脸上刻着一丝阴郁。“王爷,伏羲是否冒犯到您?”
一道光疾速破空自王爷耳际滑过,凛凛射向那白衣男子,只是对手反应甚快,脚尖刚点地,微一侧身,挥剑劈飞了伏羲射出的刺箭,饶是如此,断箭仍以惊人的速度与力道嵌入了两旁的树杆寸余。那人似乎冷笑了一声,未等第二支刺箭射出,已欺身再近。“让开。”伏羲没想到王爷会突然移到他身前。豁出去了!王爷只来得在心里喊出四个字,便使出了天女散花中的一招。
双臂如同拨开逆水,空气片刻停滞,漫天枝叶席卷成涡,飞沙交错走壁,气势撼天。
白衣人一脸震惊,来不及多看一眼便一个飞身跃入了林丛草莽,遁了。王爷大喜,迅速收势。没想到她误打误撞差点使出了天女散花的第五式,至于为什么是差点,是因为她无法将气转为攻,否则也不会老半天都伤不了人,那个白衣人只是被第五式的气吓跑了。
伏羲并没有去追那个白衣人,反是有些怪异地看着王爷。王爷又开始心虚了,心想,之所以出手就是怕被伏羲怀疑到自己的身份,量谁也不会相信武功天下第二的王爷在遇到刺客时会一动不动,可这会怎么觉得自己出手了反而是做错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伏羲狭长的眼中透着一丝寒芒,冷酷无情。王爷的心瞬间跌落谷底,听得见阵阵回响。“想不到堂堂的黑骥大将军会欺负一个女人。”四道人影悠闲随意地站在不远处,个个红光满面,醉意朦胧。王爷差点将下巴掉到地上,她们居然不打自招,真是没法活了。“女人?”伏羲的脸好看得很。秋来笑嘻嘻贴了上来:“其实这事,我们早晚也是要让将军您知道的。”那语气就是拍腿专用的。伏羲一张脸都黑了,话也说得极绝:“假冒王爷,是欺君的死罪,你们好大的胆子!”
伏羲有那么一刻,以为她们是在耍弄自己。“若我不信,非要将她将给皇上处置呢?”夏日突然笑得灿烂:“我们之前小小的商量了一下,如果将军肯合作,我们便相安无事,如果将军不肯合作,横竖是个死,倒不如大家作个伴。”伏羲似乎笑了,只是不甚明显。他有些好奇:“你们究竟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她?”
王爷最先愣住,抬头看向四人。“如果你像我们一样和她相处一年,也就知道我们的想法了。”夏日说完,居然抱着胳膊猛搓。
王爷鼻子一酸,感动得有些腿软。大家心口似爬着一只蚂蚁,时间越久越难耐。偏偏伏羲又不表态,背对着她们不知在思索什么。
这人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米饭吗?她应该像身后那几个一样,遇到敌人,出手绝不手软,而不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夏日与秋来一阵风地冲到伏羲跟前,想将王爷拖下去,哪知她的手跟长在伏羲衣服上似的。
四侍听完王爷的话,不由愕然相望。一为王爷出人意表的缜密心思,二为此事的严重性。
伏羲却道:“你们不用怀疑,昨天皇上一直在宫中与我商讨十二美的事。”
到处都是强人
皇上授命王爷前往各郡征召宫女,消息提前传到了各郡城府衙,让他们准备好郡县内所有未婚女子容貌上等者画像。为安全起见,王爷的行程安排,尚属未知,王爷临城后,会派人通知太守,择日召见。同杨城隶属西子郡,是离皇城最近的一个郡城①。伏羲命丰舟快马加鞭,先去同杨城打点住宿,而他一人策马走在前面,不时观察周围的动静。接下来的一段路,走得十分安稳,然而越是如此,疑点亦越多。马车到达同杨城时,日已西斜,丰舟在城门外等候多时。王爷掀开窗纱,听到丰舟对伏羲说。“行云客栈天字号房。”王爷探出脑袋不解地问:“怎么住客栈?不是行馆么?”伏羲挨近马车低声道:“住客栈比较方便打听一些事。”王爷想想挺有道理,便将头缩了回去。马车进了同杨城行至繁华街道,路上行人纷纷侧目,猜测里面坐着何人。同杨城虽是富庶之地,不乏有钱贵族,但如此华丽的坐辇,倒是不多见。车内除了王爷坐得端正,其它四人在榻上呈横尸状,耳尖地听到外面人的议论,表情颇不屑:“这辆沉香木做的破车哪能和咱们府上黄金打制的马车比,一群人大惊小怪。”
王爷吁了口气,兀自感叹。当初在后院看到一间金灿灿的屋子时,她以为那是前任王爷用来金屋藏娇用的,虽然惊艳到下巴脱臼,倒也能接受此前卫思想。某天,四侍说要去佛寺拜菩萨,然后看见四匹高大英俊的白马拉着那金屋子出门了。她真是想不通,好好一个王爷,为什么搞得跟个暴发户一样。
五个衙役快速拨开人群,扯出挂在腰上的刀身示威喝斥:“统统走开,不准围观!”
行云客栈的掌柜姓束,五十多岁,为人精明却不失厚道,在这一带商誉甚好,王爷慧眼识人,所以才会将这么大的一间客栈交给此人打理。刚才外面闹了一出,他在一旁看得仔细,那四侍他是在信王府见过的,虽然隔了两三年,倒还记得清楚。所以,他可以肯定那穿黑斗篷的人一定就是王爷本人,至于为什么要在太守面前否认,恐怕是有什么隐情。束掌柜也不多话,领着众人上了二楼。
“这是天字第一号房。”束掌柜推开金漆镂花檀香门,对着黑斗篷恭谨道。
“小人束万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王爷猝不及防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也能被人认出来。她缓了缓气,伸出手轻道:“免礼。”
见已经没必要掩藏,王爷干脆脱掉斗篷,露出真面目。“束掌柜,本王此行是有重要的事要办,因此不希望被太多人知道身份,怕是不得清净。”
束掌柜低头道:“束万明白。”王爷舒了口气:“那你下去忙吧,有事会吩咐你的。”束掌柜笑容可掬地躬身告退。门关上后,伏羲蹙着眉说了句:“这个人很精明,大家还是小心点好,特别是王爷你。”眼睛只在王爷身上轻轻一带,便掠开了。王爷暗中叹气。四侍说错了,伏羲知道她是女的后,眼神是变了,只是变淡漠了而已。
“还有件事。”伏羲顿了顿:“王爷以后可以叫我子鱼,这是我的字。”
莫晓风抹了把脸,踮着脚转过身,溜回了自己的房间。注①:郡相当于现在的省,郡城相当于省城,太守是一郡之长,即省长,主要在郡城府衙(亦称郡府)办公。其下属有郡丞,协助太守处理行政事务。
行酒令
“不痛不痛了。”撒谎!被他当球按着能不痛么。“哎呀,不好。”也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然后就看到房门大开,四个人叠倒在门坎上。
客栈一楼,几乎满座。最好的位置,被两桌人霸着。四侍一桌,莫晓风、伏羲、丰平兄弟一桌。
束掌柜叫人上的都是行云客栈的招牌菜,有些还是花银子都很难吃到的特色菜品,就连他用来压箱底的珍酒青尖都贡献了出来。四侍一桌干起酒来可谓豪气冲天不输男儿,反观莫晓风与伏羲那一桌,安静得好似谁也不认识谁一般,话都没有几句。夏日饮了一口酒,回头看了眼莫晓风等人,眼珠儿一转,笑得狡黠。春去正拾着筷子去夹鸡腿,夏日食指一动,先她一步捞了去。春去憋了气又想去夹肉,谁知道她还未出手,夏日将整个盘子都端到自个门前。春去终于发彪:“你搞什么?还让不让人吃了。”夏日啃了口鸡大腿,咂着嘴说得大声:“谁让你出手太慢,只好看着别人吃罗。”
本意是要用旁话提醒某人,该出手时就出手。那人有没有听明白是不知道了,可春去铁定是恼火的。“怎么着,想和我比身手?行啊,我奉陪!”说着,二根手指直冲夏日嘴里的那半只肥鸡腿。
夏日只能一个劲地闪避,偏偏春去势不饶人。四侍呆在一起有些年头了,却从未正正经经的比试过一次身手,春去是四人之中最大的一个,性子虽算不上暴躁,但却好强,怎肯在众人面前丢人。莫晓风一根筷子咬在嘴里,脑袋发懵。先是觉得她们是在演戏,现在又觉得她们是玩真格的。
直到春去一巴掌正扇到夏日脸蛋上,发出一声脆响时,众人皆怔,就连当事人夏日也呆住了。
春去哼道:“技不如人,怪不得我。”夏日突地阴笑:“你说我技不如人?”莫晓风低头一看,暗叫不妙,扔下筷子,离桌冲去。只见夏日一把抓起桌上的花生,化作史上最方便最始料不及的暗器朝春去的脸直直掷去。 “啊!”莫晓风被椅腿一绊,整个人扑向春去倒了下去,于是那几十颗花生与莫晓风擦身而过,结果令人大跌眼珠子。从她们的位置望过去,可以看到挨着柱子的那张桌上正坐着两个人,一锦衣少年临窗而坐,另一人背对着柱子,只能看到衣袍的一角。锦衣少爷不紧不慢地拾起桌上的一只空盘,随手一转,稳稳地将那花生全部接住。连头也没有回一下,将盘子搁回桌上,一边笑道对柱后之人说:“少爷看,不要钱的。”夏日捶桌呕血,想不到接住她暗器的竟然、竟然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屁孩。
她乘机扑到莫晓风身上寻求安慰,莫晓风抚着夏日的背,说:“不难过不难过,咱们有的是钱,请他们吃点花生米也没什么的。”全客栈的人看热闹似地盯住这边,一边还在评头论足。春去猛地拍桌,凶神恶煞地冲着看官们一声暴喝:“看什么看?吃你们的。”
那些人一听,齐刷刷地别过了头,闷头吃饭。这年头,看热闹也是危险活。就说前几天,有个男的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张家大小姐,就被她当众扒光了衣服,踹到了大街上,还指着那男的大骂:“瞧你那身材,跟只板鸭似的,居然还敢打姑奶奶我的主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要有长颈鹿的脖子撒,等你哪天长出了两头鸡,再来垂涎姑奶奶我!”伏羲有些头痛地按着额头,若是在平时,他一定会将她们丢出去。夏日挨着莫晓风的耳朵,细声说:“你看看,为了你,我脸都丢尽了。”
莫晓风搓了搓耳朵,感觉夏日一口气喷在上面,痒得很。夏日冲几人使了个眼色,说:“酒桌上玩武的多没意思,咱玩文的。来来,并桌并桌。”
夏日拿筷子敲了敲桌,道:“我们来行酒令,输的人连喝三杯。”切,真俗。众人的心声透过齐刷刷地眼睛明摆着表现了出来。不过,正因为俗,反倒没人提反对意见。“这次来个新玩法。”夏日摇着食指道:“每接一句得多加一个字,且下一句子要大过上一句,比如上句中有一,那么下句中可以用二压过,比如上句中有鼠,下句中可带个猫压过。”
众人皆说好,倒是有些意思。连丰平丰舟也想过来凑个热闹,朝伏羲看看,伏羲点了点头,两人便从旁边抽了张长凳,压了一角坐下。现在的顺序是春去,秋来,夏日,冬月,莫晓风,伏羲,丰平,丰舟。夏日手里拿着一根筷子,又道:“我兼做令,听到我敲就必须接,接不出就输,接错也输。那谁,春去第一个来。”春去道:“你做令可别偏袒自个。”夏日嗤了一声:“不服就换人。”叮声猝起,夏日手中的筷子碰在陶瓷杯上发出一声脆响。“独,我孤。”春去横眉冷对。叮!二声起。“两极,无端。”秋来接。叮!三声起。“三生石,奇景。”夏日接。叮!四声起。“四通八达,广路。”冬月接。叮!五声起。莫晓风看了眼桌上的汤碗,脱口而出:“五味俱全汤,好喝!”七双眼睛全看了过来,莫晓风心里一阵毛,心想,难道错了?夏日露出意料之中的表情,说了个笨字,又加了两字:真笨,然将酒倒满递给她。
“冬月都说八了,你还五,真有你的。”莫晓风被她一点,顿悟,羞得想找个地洞钻,想不到自己一个历史系毕业的,还玩不过这些古人。果然该罚!连着三杯酒下肚,莫晓风倒是一点感觉也没。想当初,她连喝几瓶高度白酒也不过是微醉而已,这酒量可是天生的,练都不用练。夏日又开始敲了起来,这回轮到伏羲上场。“龙吟震九霄,惊天。”莫晓风咬着杯沿,暗想,伏羲真不愧是大将军,连酒令都行得极有气势。
偷偷看向伏羲,见他微抿薄唇,眼睛自然地望向窗外,似乎那里才有他想要寻找的东西,只是那个眼神有着些许寞落,渐渐失去了温度。叮地一声,将莫晓风的思绪拉回。丰平浅浅一笑,说:“我读书少,句子定不如大家的文雅,就随便扯一句啦。”
秋来见他一笑左边多出一个小酒窝,心里喜欢,给他打气道:“只要比那五味俱全汤好,就是好,平儿莫怕哈。”莫晓风只觉得一阵寒风夹杂着枯叶在她背后兜兜转转,好不凄凉,好不萧条。
丰平被秋来一声平儿弄得不知所措,一张小白脸愣是红得有模有样,旁边的丰舟掩着嘴偷笑,暗地里用手拨了拨他。丰平嗔了他一眼,抿了抿唇道:“酒醇香飘十里,诱人。”
秋来哎呀一声,上下打量道:“没想到啊没想到,遇上比我还谦虚的人了。”
丰平抓了抓头,不好意思再开口了。至于五味俱全汤的那位,此刻正在墙上画圈圈,一圈又一圈。叮!轮到丰舟,看上去倒比哥哥要大方一些,他脆脆地道:“百姓人家多安乐,齐福。”
意境虽不比香飘十里,但一句百姓人家多安乐倒是道出了所有人的心愿。
天下多事,百姓难得安宁几日。釜国地大物博,免不了为其它国家眼红,特别是东边的吴东国,长久以来对釜国虎视耽耽,频频来犯。吴东国论地域不及釜国的三分之二,论人口也不过数百万,却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十万铁骑,十万精兵。吴东国的皇帝楚非芸是个行军论政的奇才,手下四大名将仅次于伏羲一人,可釜国这么多年来,也就出了伏羲这么一个将才,即便是战场神话,精力终有限,顾得了这方,顾不了那端。
多年前,吴东国的铁骑差点就突破边关,直捣内郡,幸好原来还是太子的风是寒向先皇成远帝提了一计,给南边的风国女皇送去一只死兔,有句成语叫兔死狐悲,喻为如果釜国失利,必将撼动周国,首当其冲是风国。风国女皇立刻遣人与釜国达成协议,风国出兵助援釜国,一旦战事停息,釜国必须资助风国十年,助其发展相对较落后的经济,而这十年内,风国定会助釜国抵御外侵。
此协议当即达成,风国兵力一到,双面夹击,杀得吴东国措手不及,这才挽回了局面,收复了失陷的城池。吴东国打了几年,终是损兵竭财,退回老窝舔血纳毛。丰舟刚说完,夏日便迅速敲了一下。春去一愣,随即低声道:“千言万语只说一人,伏羲。”全桌静默,气氛诡异得紧。春去一张脸一会绿一会黑的,谁让她想了半天只想到这么一句。“春去说得真好。”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莫晓风,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冷静从容。
夏日还没敲呢,冬月已经三杯酒下肚了。她耸了耸肩,老实道:“字太多,我数不过来。”
莫晓风扯着头上耷拉下来的毛,嗯了半天,然后摊开手指,一个个扳着数了遍。
全场皆肃静。“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善哉。”莫晓风闭目合掌。四侍竟然受其感染,双手合什。阿弥陡佛!啥时能让某人脑袋清醒一下?善哉!善哉!
抢人
“哈哈哈!那人太、太有意思了。”说话的人正是接了夏日花生暗器的小屁孩。
众人又朝那桌看去,小屁孩眼神特精,眼角勾成一弯,笑得没天没地。若是上句话还引不起多大的骚动,那下一句绝对可以让四侍暴跳如雷。小屁孩极臭屁地对柱后之人说:“少爷,这么好玩的人,我们就要了他罢。”
春去和冬月对看两眼,也挤了过去,那边又多了两根柱子。莫晓风向前挪了两步,又后退两步,挪了两步,再后退两步。想想真邪门,回过头看伏羲,伏羲正好从后面走到她身边,挨近了便看清他一脸的警戒。“小心些。”丰平丰舟打完架从外面走进来,看这边情形有点不对,快速跑了过来。“老大,出什么事了?”丰平细声细气的,想不通他打架怎么这么狠,丰舟原本秀气的杏子眼这会成一熊猫眼。伏羲说:“保护好莫公子。”丰平丰舟点点头,一左一右挨着。伏羲抖了抖衣摆,上前。莫晓风看着伏羲慢慢收住脚步,眯起眼,胳膊上的肌线渐渐紧绷,像只畜势待发的豹子。
强悍点的则会大叫:“骗人,你明明就是,除了他,没有人连痣都长得这么帅。”说着扑上去,要么被人一脚踹开,要么啃成一团。最后一种人会突然生龙活虎,不耻下问:“那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有没有成过亲?”并迫不及待地掏出毛笔和纸。秋来愣了须臾,看着紫眼猛眨了三次眼,最后一甩手,切了声:“我说咋变这么丑了。”
伏羲眼睛结冰了,好可怕。莫晓风好想自己被风化掉,那样就不用夹在两人中间了,好像夹心饼干。伏羲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当着外人的面,动作亲昵地揉了揉莫晓风的头:“走吧。”
客栈里吃饭喝酒的都是平头百姓,一见这仗势,知道是不好惹的人,于是纷纷掏了银子结帐闪人。这一会儿功夫,就连店小二都没影了。夏日啐了声,这么大个客栈,居然连个行侠仗义的人也没有。紫眼垂头看怀里的少年。长而浓密的睫毛不时轻颤,鼻尖微醺,唇桃红、齿雪白,一张一翕,吐息纳气。“你们喝的酒被下了药。”听他语气,还蛮乐的。“是迷幻散,没错。”
伏羲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不如求我啊,说不定我会帮忙呢。”伏羲真想一巴掌拍死这个人,可惜他没有办法动。紫眼笑着看他。此人并非没有半点情绪,只是隐藏得极好,表现出的往往是意志控制下的冷静从容,让紫眼觉得这个人并不完整。他不会是江湖人士或普通的侍卫,他身上有一种气,沉淀的血气,且与天地浑然一成。这个人还真是不简单,对于他的真实身份,紫眼突然有些好奇起来。这时,客栈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吵嘈的脚步声,随即,十几个带刀侍卫横闯进来,为首的是个豹眼鹰鼻,虎背熊腰的大个子,进门刚站定,便厉声道:“叫掌柜出来!”束掌柜没有出来,倒是出来一个矮个子小二,细眉细眼的,似乎没有见过。小二走上前,颤颤巍巍道:“冯爷,我家掌柜不知去哪了。”大个子踱了两步,绷着张脸问:“听说这里有人假冒信王爷?”小二擦了擦额头,眼睛往某个地方瞟了一眼。大个子顺着他的视线撇过头去,脸上同时闪过一丝惊讶与阴狠,他一把推开挡路的小二,领着身后的人走向伏羲等人。伏羲昏昏沉沉间尚有一丝意识可以控制自己不至于立刻倒下。他不禁冷笑,演技不错,可惜蠢了点。这一眼就能看到的人,还用别人提示。大个子在紫眼面前停下,第一眼看的却是他怀中的人,而后竟带着几分恭谦道:“想不到太守府的大公子和小公子也在这里,幸会幸会。”伏羲眼底有些许寒意,那人竟然会是秦太守的儿子。紫眼唇角轻轻一挑,却根本没有开口,只觉得站久了有些累,何况怀里还有个负担。翎儿却沉不住气,希奇地问:“你是谁,怎么会认得少爷和我的?”大个子见大公子如此傲慢,心下不爽,只是未在脸上表现出来,毕竟太守的公子得罪不得。
“在下冯进水,去年曾跟随张大人前去为秦大人贺寿,席上见过两位公子一面。”
“原来是张青艾的人。”翎儿顿时有些意兴阑珊。听到小公子竟然直唤张大人的名讳,冯进水的脸黑了黑,却未动怒。据他暗中所查,大公子秦昱自幼体弱多病,在床上的时间比在床下还多,但他却精通奇门秘术,而小公子秦翎是一代武林宗师素手的关门弟子,只二年,竟然将素手的拂花点穴手学了个精。这两个人平时很少出现在外面,因此,认识他们的人并不多,但认识的人都知这两人极不好惹,特别是秦昱,长相怪异不说,脾气还刁怪得很,偏偏秦太守与小公子都视他如命,一护到底。张大人为了笼络太守势力,曾经想将大小姐张蜜儿许配给秦昱,可这病羔子竟然嫌弃他家美丽高贵的大小姐,这口怨气,冯进水始终咽不下。他侧头看看躺在地上以及笔直站在一旁的伏羲,故作惊讶道:“小公子,这是怎么一回事?”之所以问小公子而不是大公子是因为不想再吃第二次鳖了。秦翎弯着眼,笑得天真无邪:“他们要抢少爷的人,我只好让他们听话一点。”
如果四侍醒着,一定会跳起来骂:“靠,谁抢谁的人撒。”伏羲此刻已是大汗淋衫,一方面想用内力冲破被封住的穴道,另一方面又要用意志压制药力的发作,因此十分不易。但他没有其它选择,如果连他也倒下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冯进水面露怒色:“想不到我同杨城脚下还有这等刁民,胆敢公然抢人!”
冯进水印堂发黑,有中毒身亡的迹像。“好啦少爷,出来够久了,也该回了。”伏羲听到此话,身子竟立刻虚了几分,因用神过度,此时别说冲破穴道,就连抑制迷幻散药性也很难了。意志涣散时,他望向正酣睡着的莫晓风,眸色微黯,如灯熄灭。冯进水跟伏羲一样,不希望秦昱将手中之人带走。什么假冒王爷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来抓俊俏公子回府。行云客栈里出现俊男的消息没多久就传到了张蜜儿耳中,要不是她现在有要事在身,此时已经和冯进水一起来抢人。别看冯进水这个人生了一幅恶人相,却是天下第一号大情痴,喜欢张蜜到可以心甘情愿为她抢尽美男,只为搏她一笑。“大公子,恐怕你不能将这个人带走。”冯进水拦在他们跟前,明知自不量力。
秦昱回眸一笑,紫瞳如波粼粼。冯进水不由忡怔,心中竟叹:“这双眼,配了这张脸,看来老天还是公平的啊。”未知,身后的侍卫竟都迷失在那双妖瞳之中,不能自拔地叹息。当然,等他们都回过神来时,人家早就一溜烟儿跑了。冯进水回头对那些侍卫咬牙切齿地骂:“一群饭桶,连个人也看不住。”
那些侍卫其实想说,你不也一样,可惜没胆量。终于出来一个有胆量的,小伙子嘿嘿笑道:“老大,地上不还有三个吗?”冯进水一巴掌抽过去:“还用你教,没用的东西。”
迷幻散
秦昱半晌才回道:“怕走大道被人看见。”因为他背上正驮着一个睡得天昏地暗的人,实在是有损他秦昱“体弱多病”的形象。
秦翎一头黑线:“干嘛要背着他,我们可以去街上租辆马车回去啊,反正有钱了。”
终于回到了太守府,两人特意从后门进,不过还是被守在那里的秦树仁给逮到了。
“老爹脸真黑。”秦翎吐了吐信子。秦树仁很生气,因为秦昱竟然没带面罩就跑了出去。“翎儿,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少爷他不能这样出门。”秦树仁不忍责怪秦昱,只能牵怒秦翎。
格子窗开,春晚凉风泻入屋内。莫晓风提着衣摆跑到窗口,和秦昱一齐往下望去,可惜只能看到一个背影,依稀还有一头银发。
宁相无一张俊脸跟白面儿有得一拼,他缩回手,负在身后,一手扇得极快,微卷的银发有如群魔乱舞。“我就说他怎么溜了,原来是惦记着算计我!”看了看秦昱,狐狸似的眼睛瞥向莫晓风,又端端正正地看着,然后突然收起扇子,一大步跨向他,绕着圈儿细细打量。“嗯,这谁?”秦昱一把拉过宁相无,压低了声在他耳边嘀咕。宁相无一双眼越睁越大,重新打开的扇子越扇越劲。秦昱说完,推了他一把:“冷死了。”
这人除了带了把扇子,好像什么也没带,不像大夫,倒像窜门的。宁相无低笑两声,忽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啪一声砸在旁边案几上,可见那东西有多硬。
莫晓风擦了擦眼睛,没看错,的确是一条鱼干,干扁的身子还泛着银白色的鳞光。
“这不是普通的鱼干。”宁相无晃了晃手指。“是用来治气虚肾弱的秘方。”
莫晓风不信:“春去怎么会气虚?明明是气盛,你是没看到她使蹂躏神功的样子。”她怀疑眼前站了一个庸医。宁相无转身,笑得欠扁:“你是大夫吗?不是吧?不是就得听我的,我是大夫,我说他气虚就是气虚,跟你一外行是讲不通的。”莫晓风说不过他,眼中泛着忧丝,望向秦昱的眼睛柔和得如能滴出水来。
宁相无瞅着瞅着,不禁龌龊地想:这张脸要是个女人,我玉面蜘蛛一定和兄弟翻脸抢人了。
莫晓风突然一把揪住宁相无的领子,柔声道:“春去既然不想吃这个,大夫再想想其它办法吧。”宁相无感觉到莫晓风的五指正不经意地触碰自己的脖颈,凉丝丝的,却十分的舒服,他忽地心跳加快,气也微喘起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浑身麻麻酥酥的,好想、好想兽性大发。“啊!”宁相无突然大叫出声。这个人是男的,我也是男的。不会吧?难道、难道我喜欢男人?“不、不会的!”宁相无惊叫着扔掉手中的鱼丝,转身狂奔,而后从窗口蹦了出去。屋内,突然静得能听到针掉地的声音。
十二美现身
未久,莫晓风按住头,身子晃了晃,宽大的衣服套在身上衬得她的身形有些孱弱。
秦昱怒,信王爷那点臭名声他不是不知道。他伸出一手,做出阻拦的姿势:“你不能睡这里。”
莫晓风停下爬的动作,抬起因泛着困意而显得有些迷茫的眼睛,毫无防备地看着秦昱。
一只手在莫晓风眼前晃了晃,没见动静。秦昱暗舒了口气,有些妥协地想:“把人冻坏了不好。”他站起身弯下腰。“呼呼。”秦昱一张脸都快憋红了。“还真是重。”实际上不是人家重,而是自己身体虚得很。莫晓风在秦昱怀里只是微微动了个手指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好不容易将人搬到床上,秦昱已是大喘不已,这白天与黑夜的体力还真是差远了。
一行人被架走,塞进了马车,很快就到了张府大院。伏羲睡得最晚醒得却最快,他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一手掐在床边那个人的脖子上。
那是一个女人,若从衣饰打扮上来看,这是个妖艳且作风大胆的少妇,若从她的眼神与脸蛋来看,这是个如风华月俏的美人。张蜜儿一张脸笑得倾国倾城,涂着丹寇的玉指轻轻提着伏羲的袖口,道:“你手不累么?要不要我替你按摩按摩?放心,我可是大好人。”说着两根指头跳舞般挪到了他的手背上,伏羲手上一用力。“呀!!痛痛!”张蜜儿噘着朱唇,脸红了,是给憋红的。张蜜儿心想,今天运气可真不怎样,连那一成的可能性都给她碰上了。迷幻散会令人沉浸在幻觉之中,容易受人诱导,也容易将身边的人看成自己所喜欢的人,但偏偏有一成的机率会使人轻微的偏激或发狂,不但不相信任何人,还会将人当成仇敌戒备乃至伤害。
张蜜儿是个怕死的好人,既不想做冤魂,也不想出手伤人。她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小瓶子,举到伏羲眼前说:“唉,这是迷幻散解药,你吃了吧。”
张蜜儿暗忖,他说的难道是唐门三少?吴东国那个出道不过三年却嚣张不可一世的唐秀?
说起这唐秀,可也是美男子一个,十七岁便能从毒才济济的唐门脱颖而出,成为江湖乃至朝延中的热门人物,全因他在釜吴两国之战中,曾以名为满天花雨的一百二十六支穿骨毒针将黑骥大将军带去突袭吴东大军帐营的小队杀了个措手不及,就连伏羲也险些丧命于他手。此人平素狂妄惯了,结下了不少仇家,如果说眼前的男人与唐秀有仇,倒没什么好奇怪的。张蜜儿忽然甜甜一笑,嘴里念道:“就算我是唐秀,你也得先把衣服穿好不是?”
话说的时候,手已掠到了男人的胸前,霎时,手影一动,竟变戏法似的将男人身上的衣服给解了开来。两人皆低头望去,古铜色的胸肌半敞半掩地呈现在眼前,衣衫凌乱间,说不出的魅惑狂野。果真是人间极品,张蜜儿差点控制不住恶扑了上去。伏羲尚未来得及恼羞成怒,就被她出手点住了睡穴,扑通一声倒在床上。
“不如先把东西放下?”张蜜儿被吵声搅得头大,打开门刚想破口大骂,眼一瞪就看到一只石凳冲她飞来。她微惊,掠身出门,单手接住了几十斤重的石凳,腿往后勾了两下,后面的房门便关了个严实。
“你说什么?”秋来抖着脚问,地上的人不禁闷哼一声。张蜜儿扭着臀儿三步一摇地走了过来。她是指指天上的明月,软声道:“这夜好月圆的,出来散散心还真是不错,只是一个大老爷们被姑娘踩在脚下,还真是煞风景得很呐。”
秋来低头阴笑:“姐姐我踩的是狗屎,哪来的人?”张蜜儿一眨眼,两排又长又黑的睫毛生动而妖艳,饱满而富有光泽的朱唇,在月光下如同绽开的红玫瑰,忽而娇笑道:“原来女侠还有踩狗屎的习惯,失敬失敬。”冯进水一张脸则是胀成了猪肝色,十分想捶地。秋来扭了扭脖子和手腕,一只脚在冯进水身上擦了擦,终于挪了开去。“妖女,是不是你将他藏了起来!”张蜜儿听她这么一问,反倒定下心来,眼睛斜睨着秋来,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细细地挫起指甲来。秋来拳头一捏,咯咯作响,刚往前走了一步,那冯进水就扑了过来,同时,秋来一个回旋踢,冯进水带着一脸脚印栽进了花坛。“敢动我的人,找死!”张蜜儿也是不是好惹的主,手上的簪子化作飞镖射向秋来,秋来连忙侧身,簪子挨着她的发丝嗖地飞了过去。刚转过头,十指丹寇闪着晃眼的红泽扑面而来。秋来一个漂亮干脆的旋身,衣袂扬起,正好挡在脸前,张蜜儿倏地收爪,衣上霎时多了五条整齐的缝口,竟像是被利刀快速划破一般。
秋来暗里咒了声,敢情这妖女是冲着毁她容来的。好在她也不是吃素的,用大力金刚指在妖女胸前挖出了两个洞,里面绣着蜀葵花的粉红肚兜都露了出来。张蜜儿两手交叉横在胸前,跺了跺脚,骂道:“女流氓,往哪抓呢。”秋来不甘未弱:“妖女,胸大了不起啊?连和尚都勾引,呸!”张蜜儿何时受过这等侮辱,也顾不得丑不丑,猛地窜了过来,和秋来扭打作一团,两人掐的掐,撕的撕,嘴里还不住骂骂咧咧。“你个死丫头,敢说姑奶奶我勾引和尚,我呸,秃驴送给我,姑奶奶我都没兴趣。”
唐夏?夏日想,最后一次听到应该是六年前吧,呵,都快让他遗忘了呢。
“哟,我听你这口气,好像特不乐意见到咱们这种熟人啊?”章弥故意在熟人两字上加重语气。
唐夏抬起手,展开五指,神色黯然道:“谁愿意想起自己的双手曾经沾满了朋友的鲜血呢。”
章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森森笑道:“你只要想着,当你往后退时,她们却是向你逼进,你就不会有那种愚蠢的想法了。”章弥一直不太明白,唐门的人明明以狠毒闻世,可偏偏出了唐夏这么一个怪胎,说他狠吧,有时心软得要命,为了朋友连命也打算不要,可要说他善良,一旦杀起人来,却是拦也拦不住的。
唐夏缩回手,看着远处,不知在想些什么。章弥突然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一脸暧昧的笑,似关心地问:“唐夏,你可是十二美中排名第三的人物,又是唐门二少,怎会屈尊到如此?”章弥看他一身朴素的打扮,只当他是跑到什么人家冒充丫鬟去了。她哪里知道,王爷身边的四侍小日子过得比一般富人都要好,这身行头,不过是因为要出门,做做样子而已。
章弥差点抽搐到死。注①:唐门位于吴东国的宛山,以毒药、暗器为长。唐门弟子多好赌,忌酒,忌女色。唐门专出美少年,越漂亮的人使毒或暗器越是厉害,而唐门当家唐尹及三少唐秀,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颠鸾倒凤
秦昱睁开眼,看看自己,又看看床上那个睡得很凌乱的人,有好一会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睡得这么沉,连被踹下床都未感觉到。“少爷,新衣做好了。”当翎儿手里托着一件折叠整齐的锦袍,推开少爷的房门时,一张嘴巴差不多可以塞进一只鸵鸟蛋。谁能告诉他,为什么昨日背回来的人占着少爷的床,而本该睡在床上的少爷此刻却在地上?秦翎脑子一片混乱,待定下神来,才慌慌张张地向地上的秦昱奔了过去。
“不是吧,他欺负您?”翎儿寒死,总觉得这回是引狼入室了。“没有的事。”那种事,秦昱怎肯承认。蓦地,床上的莫晓风一脚将被子踢下了床,只是,仍没有要醒的意思。翎儿想去叫醒她,被秦昱拦住,摇摇头:“算了,让她再睡会。”他将被子抱起放回床上,心想,昨晚自个就是这么下的床吧?“翎儿,替我更衣吧。”秦昱道。“哦。”翎儿将新衣展开,仔细地替秦昱穿上,一边追问:“可是那人怎么会睡在您床上?他身上的迷幻散已经解了?”秦昱抬起双臂,理了理袖口,无奈地叹道:“就是没有解,她才会当这里是她的房间。”
秦昱敲他脑袋:“胡说什么!”替少爷穿戴完毕,翎儿赶忙去升起卷帘,推开窗户,一室阳光将秦昱的身姿笼入金色光辉中。明艳朱紫,云霞艳锦。一如人间神祗。翎儿的眼里只剩下一片明媚,他笑嘻嘻地道:“这世上肯定找不出第二个人能把这件衣服穿得比少爷好看。”总觉得,少爷若不生在那样的皇家,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还不知花落谁家呢。
秦昱坐在窗前,懒洋洋地哼了一声。翎儿执起木梳,小心翼翼地替他梳发,可越梳眉头皱得越紧。“头发怎么打结了?”秦昱晃了晃身子,撑着额头说:“头发晚上在打架。”翎儿一脸黑线:“看起来蛮惨烈的。”莫晓风醒来时,秦昱正一杯香茶,一卷书,靠坐在椅上看得入神。她将打了一半的呵欠咽了回去,然后怔怔地与他对望。秦昱放下书,起身,动作轻而雅致,晨光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如同最别出新裁的点缀,脸上的暗紫纹络一如野紫藤栩生,华丽的妖冶,令人不可逼视,。秦昱是个异类,不同于任何人的异类。白昼与夜晚,不管是身体还是思维,皆被分割成两类。宁相无说,夜晚的秦昱是十六岁的样子与脑子,不过体力还不足三岁。而白昼的秦昱无论做出什么事,他都不会感到吃惊。
钓杆微颤,水面漾起涟漪,鱼儿一个摆尾,欢快地逃了。秦昱怔了会,慢慢阖上眼,道:“收了吧。”侍女上前收好鱼杆,从储鱼的水罐中捞出一条最大的放进另外一只水罐里,然后将其它的统统倒回湖中。“大公子,这鱼怎么烧?”一侍女轻问。秦昱丢了些鱼食入湖,八方鱼儿汇成锦簇,摇尾争食。“就做蜜汁鱼脯。将鱼肉切成粗丁状,放油锅入炸松,待到浮起时,再炸一次。将油滤尽,加入水、糖、盐、酒、甜酱,用小火熬几分钟,见糖汁变浓时放入鱼丁挂上汁,撒上芝麻,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练习一门武功定是从易入难,自浅到深,天女散花一共有九式,第一式最易,第九式最难。以前正牌王爷风莫里都是突破一式再练下一式,练到第七式便已至极限,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四侍拿天女散花给莫晓风练时,基本上就照着以前风莫里的练法教她。一开始进步甚微,又让四侍逼得有些无奈,于是有天莫晓风突发其想,若是将武功倒过来练会如何?她对武学一无所知,又受乱七八糟的武侠片影响,居然也不怕走火入魔反从第九式心诀练起,好在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也没给她练出什么名堂。练了几天,她又倒回去尝试第八式,以此类推,一直到第一式。这事她一直没有告诉四侍,生怕她们一个排山倒海就将自己轰了。
一来二去,好好的天女散花被她练得一团乱,想出第一式,偏偏使出第三式,想出第二式,却冒出第五式,她想,下回指不定能整出第七式来。只可惜,光打雷不下雨,就像伏羲所说,她根本无法应用自如地驾驭天女散花的气使。莫晓风脑子里飘过的心诀跑马灯似地乱搅一通,好不容易拼凑起来,却是倒过来排列的,只因中了迷幻散,她对此浑然不知,并照着心诀开始练功,巧得是,这套心诀倒过来念居然也说得通。
大半个时辰后,莫晓风突然觉得浑身燥热,体内似有多股真气来回穿梭,不得消停,但她仍未停止练诀,反而迎难而上,固执不已。又过一刻时辰,全身的皮肤竟似煮虾般红透,她闭着眼睛未能发现,钻牛角尖似地跟那心诀斗着。此时,正是张蜜儿上门要人之际。秦昱到了大堂,果然看到宁相无被那恶女一把攥着,身后挤了一堆人在那推推攘攘,仔细一看,方知是自家侍卫与张蜜儿带来的侍卫搅和了起来。主人不发话,谁都不甘示弱,但也不敢用强,毕竟这里是太守府,搞大了就不好看了。秦树仁有公务,早早就出了门,所以没让他赶上这事,但他事后绝对要庆幸自己走得及时。张蜜儿的父亲张青艾与秦树仁同为釜国朝廷三品官员,论交情倒也不浅,但两人都有一个共识,凡牵涉到晚辈之间的闹腾事,一向是能避则避,谁让秦昱与张蜜儿都是打不得也骂不得的主呢。
宁相无一看到秦昱,就知救星来了,手上的扇子也玉树临风起来,他巧笑兮兮地对着张蜜儿道:“你看正主已经来了,就没我啥事了吧?”张蜜儿嫌恶地看了他一眼,恶声道:“少废话,再笑得这么淫荡,我现在就弄花你的脸!”话说着,作势抬起了五指丹寇,利爪凛凛逼向那张俊脸。宁相无赶紧拿扇面一挡,闭嘴收笑。你滴胸,敢说我淫荡!哼,下次带点催情粉给你尝尝,看看到底谁淫荡。
走火入魔
作者有话要说:看不明白凤舞九天的回头看第一章,有讲天下四大至宝。
另,大家不用太期待花容这个角色,因为他就是一跑龙套的。- -|||假如写一部《风颜艳花容》,肯定拿他当主角。“小昱昱,你今天真是美得冒泡啊。”宁相无立刻朝秦昱亮出殷切的眼神、谄媚的表情。
“宁相无,昨晚我说你什么来着?”秦昱眼角斜睨,似笑非笑的脸庞,如同琉璃般透净冷艳。
“知道、知道,不就是废物嘛。”宁相无大大方方地承认。他可以和一切过不去,但绝对不会和脸蛋过不去,因为他还没有娶老婆。“哼哼哼哼。”张蜜儿在一旁笑得阴险。秦昱扬了扬袖,身后的白衣侍女立刻忙开了。两侍女开始清场,将一干侍卫赶出大堂外,负责秦昱座椅的侍女从内堂抬出一张做工极精致的雕凤红木椅,朝南而摆,并铺上松软的狐皮毛毯。秦昱施施然入座,专为他准备茶水的侍女将刚泡好的大红袍端了上来,随后掏出一把玉制小扇,慢慢扇着,给茶水降热,稍刻,以手背试温,觉得可以入口,才将茶杯递到秦昱手上。又有两侍女从内堂走了出来,一人手捧银色雕花盆,里面装着薄荷水,另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水洒,浸在薄荷水中,然后扬手洒于空中。张蜜儿心里呸了声,敢情他当自个是皇帝呢。洒薄荷水的侍女已经挪到她面前,还算客气地打招呼:“请让一下。”张蜜儿杏眼一瞪,瞧瞧,这都什么人,果然什么样的主子出什么样的下人,没见她是来砸场子的?她凶道:“滚一边去!”侍女恭谨地颔首。张蜜儿只当她是怕了,昂起螓首,趾高气扬地哼了一声。侍女抿唇不语,忽地扬起手,冲着张蜜儿那张明艳的脸蛋一阵挥洒。张蜜儿让薄荷水淋了个始料未及,忍着要杀人的冲动,硬从牙缝里蹦出来几个字来:“小贱人,活得不耐烦了?”洒水侍女面不改色道:“对不住,大公子最受不了狐臭味,这薄荷水正好可以掩盖那味儿。”
一杯茶的功夫可以做很多事,比如上完茅房然后杀人再救人。有人想尖叫,唐夏只能放倒那个倒霉的侍女。足有半个巴掌大的蓝色迷蝶从天凤居的窗外飞了进来,在莫晓风身边绕来绕去。接着,一身劲装的唐夏一个漂亮的跃身,从窗口潜进了房间,在地上滚了两下,挨着地面观察了须臾,确定没有看到人脚才站直了身子。“王爷?”唐夏头皮一麻,飞身扑向躺在床上口吐白沫、不停抽搐的莫晓风。
翻看瞳孔,探鼻息,掐脉博。唐夏倒吸一口气,打死他也不会想到,莫晓风竟会因为练功而走火入魔。他连点了十二道穴位,才将势头暂时缓住。将她身上的脏衣服扒了下来,用干净的地方替她擦嘴,然后穿回原来的衣服。一转头,发现王爷的令牌竟然就搁在桌上,来不及多想,收好东西,抱起莫晓风跳窗而去。距离宣室山谷入口处约五十丈开外,有一间小酒家,写着“有酒人家”四字的幌布迎风招展,在这天大地大山大之间,犹显突兀。今日似与平时不太一样,十几张生面孔静坐在屋外凉篷底下喝酒休憩,这些人面容严峻,除了找掌柜要酒,便连半句话也没有。其中一人,身穿玄色长衫,头戴一顶灰白斗笠,四面挂黑纱,挡住面容,一直不曾开过口,但他的一举一动都似透着不寻常的气息。会经过这里的,必是要去那宣室山谷寻找“冠世神医”花容,即使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在宣室山谷中找到过他。花容曾经收了两个徒弟,一是九怪老翁,二是九翁老怪,两人性格迥异,偏好不同,前者习得花容的医术,后者习得花容的换脸术。如果说来找花容的人是为了治病或换脸,便是不太可能的事,虽然两个徒弟的功力远不及师父,但应付世人还是绰绰有余,而要找到他们又远比找到花容要容易得多。所以说,人们定是另有所图。因为,花容还与两样天下至宝有关。一是九穗禾,二是凤舞九天。人们还记得当年返古留下的两句话:风颜艳花容,冠绝笑天下。近两年,有人猜测,风颜的意思应是不老容颜,正和九穗禾有关。而九穗禾又落到了花容手上,这难道只是一个巧合?至于冠绝笑天下,用在花容身上也绝不为过。此猜测一经流传,便一发不可收拾,明的暗的都在寻找花容这个人。
可惜,就连花容的两个老徒弟也有三年没有见过他。唯一的线索只有宣室山谷,因为这里曾是花容呆过的地方。道上又有马蹄声传来,玄衣人微微仰首,似在注意。一辆马车越驶越近,赶马的竟是一名姿色姣好的女子,看架式却颇有几分男儿风范。
唐夏将马车停下,朝凉篷下的那些人看看,微一转眸,便跳下了车。他掀开车帘,小心翼翼地将莫晓风抱了出来,找了个空桌坐下。谁能想到,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人,这会却像没有生命的木偶一般,任自己抱在怀里。
此情此景放在谁眼里都会觉得怪异,可一旁喝酒的人,却连个眼皮子也没抬一下,仿佛唐夏与莫晓风根本就未踏入过这里一样。唐夏并未理会这些,视线自始至终都落在了莫晓风身上,一双眉微蹙,书香中文网未舒展开来。
恶搞番外
神界无主,天上相安。忽有一日,有个凡人意外地闯入了花界,多年后,她被花界奉为了新的主人。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九界,就像一粒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中,却引起了巨大的涟漪。
南给风颜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一只喜欢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黑猫,发现主人带回一条漂亮的鱼,将它放在桌上透明的水缸里。黑猫看着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发出低沉的叫声。鱼在水里看着窗台上黑猫,有些害怕地游来游去,甚至想逃出水缸,远离那可怕的东西。黑猫经常用冷漠的眼睛打量着鱼,鱼有些绝望地猜想,如果它饿了,一定会吃了自己。
有一天,黑猫突然从窗台上站了起来,并且跳到了桌上,绕着鱼缸优雅地迈步。鱼在水中大口喘息,看着黑猫的爪子与尖牙浑身打颤。黑猫对着鱼冷笑,它觉得这条漂亮的鱼不过是个胆小鬼,于是无声无息地走了。
鱼松了口气,因为可怕的猫终于离开了它的视线。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鱼如愿以偿没有再见到那只黑猫,可是它发现一件更糟糕的事,那就是无尽的孤独。鱼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朝窗台看去,直到阳光从那里消失,它也没有再看到黑猫的身影。鱼暗自叹息,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居然会渴望看到那可怕的东西。就在鱼黯然地沉到水底时,它突然看到了那只黑猫,就像很久前那样,跳上窗台,懒洋洋地趴在阳光下,冷冷地看着自己。鱼激动地跃上水面,拼命地摆尾,连它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害怕还是高兴。
黑猫轻轻地叫了一声,鱼立刻安静了下来,它知道,黑猫是在对它说话,虽然它并不能听懂猫的语言。鱼在这个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一只猫而非一条鱼,因为它们终究不是一国的。
黑猫再次来到鱼缸旁,看着水中的鱼不知想些什么。鱼摇了摇尾巴,小心翼翼地游向黑猫的方向,贴着透明的鱼缸,用鱼的语言向黑猫打着招呼,而鱼的声音,只有它自己听得到而已。
黑猫忽然抬起一只前爪,将它伸进了鱼缸中。鱼吓了一跳,以为它是来抓自己,连忙退得远远的,伤心而失望地看着黑猫,一动不动。黑猫缩回了爪子,没人看到它嘴角渐渐隐去的哀伤。那天后,黑猫又失踪了。这一次,鱼即使觉得孤独,也不再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古怪想法了。
有几天,主人出门去了,于是屋子里更加安静起来。一天夜里,鱼被一阵阵奇怪的声响惊醒,并且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鱼缸在震动,偏移。鱼发现自己正面临着危险,鱼缸已经接近了桌子的边缘,如果再这样下去,它一定会和鱼缸一起掉在地上,到时候,就算黑猫不吃了自己,自己也会变成一条鱼干。鱼苦笑着,放弃了无谓的挣扎。早知道会有今天,还不如死在黑猫的嘴里。
至少,还有人陪着自己。鱼一边绝望,一边听着更大的嘈杂声。它依旧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像个傻瓜一样,呆呆地看着鱼缸和自己移来移去。直到又一次移向桌面中间,桌子停止了晃动,它确定,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日复一日,太阳升起又落下。即使生命可以停息,寂寞也不会终止。鱼在沉睡时总会梦见那只黑猫,梦见它冷漠的眼睛,梦见它尖锐的爪子,梦见它低沉沙哑的叫声。鱼看见阳光又一次照在窗台上时,它想,那只黑猫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不知为何,鱼总想哭,特别是看着阳光的时候,心里始终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让它觉得空荡荡的冷,又觉得像是多了些什么东西,压得它喘不过气来。傍晚,细碎的金色暮光移向桌子的一脚。那条桌腿,被猖獗的老鼠咬断了一截,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木屑。一团黑色的东西沉寂地躺在断脚之下,如同化石一般。依旧的,没人看得到黑猫半阖的眼中,一丝冰冷的柔情,嘴角淡淡的哀伤,在那抹光辉下,已呈僵硬。南讲完了这个故事,满脸期待地看着风颜。谁知她突然神秘地一笑,然后从身后掏出一只大鱼缸。南睁大眼睛一看,差点没从天上栽下去。只见缸中,两条猫头鱼身的东西欢快地游来游去。她笑道:“我把它们变成了美猫鱼,既能上岸又能下水,这个灵感来自于美人鱼。”
南吐血而归。(未完)
主配角人设图、番外合集
我不是一个人能被人轻易打击到的人,不关乎脸皮厚不厚的问题,而是单纯的想要快乐,所以很珍惜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将不好的自动剔除。所以我并没难过,反而开始注意起自己来。我应该是个很奇怪的人,从小到大能记住很多人的脸,但却记不住自己的,每次照镜子,大概是因为习惯,所以从来不去研究自己是眉毛眼睛鼻子有没有长歪,若是多看两眼,会突然觉得镜子里面的我其实很陌生。我瘦下来,是在高三那年。父母在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双双离世,那时的我,每天只吃得下一顿饭,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便会从噩梦中醒过来,等我从那段伤心的日子里走出来时,我才发现,以前的晓胖已经一去不返,而新的面孔,令我觉得更加陌生。大学四年,发生了许许多多古怪的事,从来没有男生喜欢的我,一下子被人围了起来,让我很想找个缝隙爬出来,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人。许多人都会给我一个看似浪漫其实很遥远的答案,而我却恰恰因为这些遥远而答应了一次又一次的恋爱请求。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梦,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会喜欢自己,直到有一天不喜欢了,那么就无憾了。也许潜意识里,我一直想打破那句话,校草不一定要配校花,而校花也不一定是校草的,人与人在一起也许是缘份,但相处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红线,如果有人愿意和我牵一根红线一直走到最后,我想我一定会爱上那个人,无关美丑。莫晓风(二)另一个世界对我来说是荒唐而不真实的,就算一年过去了,我的感觉依旧如此。睡梦中,我经常会梦到原来那个世界里所发生的事,以及我思念的亲人,甚至是印象极浅的同学与儿时的伙伴。我突然发现,原来的我就已经是一片空白,亲情离开,爱情遥远,友情孤单。醒来,仍旧如同置身梦中,有时候会分不清,我到底是谁,而我又在哪个真实的世界里。初见到四侍时,她们的风风火火的确让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我甚至在想,以后的日子一定会相当难过,因为我与她们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世界的人。相处久了,我便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会让你又爱又怕又喜又愁,她们就是春去、夏日、秋来、冬月。
武功。练天女散花第一式时,因为对打架这种事有心理障碍,所以怎么也练不起来,招式摆了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四侍便合力使出排山倒海,想逼我使出天女散花,结果我就跟孙悟空遇到铁扇公主似的被轰上了天,然后在床上躺了足足十天。真正学会天女散花第一式是在她们知道我害怕吃鳝鱼后。那天,她们在园子里摆了一桌全鳝宴,一人手里拿了双筷子,半刻喂我一次,其曰:吃到我使出天女散花为止,于是那天我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第一式,从此她们在府里养了一池的鳝鱼备用。这恐怕就是使用天女散花时,招式会乱窜的原因。架式。四侍说,做王爷要有王爷的架式,所以我得学会如何命令人。我兴冲冲地命令四侍给我捶背,结果她们没将我捶扁,也让我在床上趴了二天二夜。所以说,定规矩和守规矩的绝对不能是同一人。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们竟然乖乖地站在一旁服侍,我心中一喜,心想总算能吃顿饱饭了,可不管我将筷子伸向哪个菜盘,她们都会用黑白眼死死地瞪我,我不想噎死,只好端着碗躲角落啃去。最后,她们打着饱嗝剔牙,我是端着白米饭望盘欲穿。腔调。以前王爷很拽,拽到看人都是用藐视的,走路眼睛是长头顶的,四侍把他的这种腔调学得最像,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让我学,结果有一阵子我看人眼花,走个路差点摔掉牙。于是她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是要讲天赋的。王爷的腔调除了体现在眼睛上,还有一张嘴上,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恐怕就是,喏,这银票是打赏你的。败家就是那么一回事,用四侍的话来说,信王府里的银票都是用来招虫的,金子都是用来垫桌角的。信鸽。王爷以前养了许多信鸽,然后一一送给情人。四侍说,他习惯了用下半身思考,偶尔也想换换地方,提高一下情趣。不过我觉得,几百只信鸽一起飞进王府还是太壮观了点。不过,四侍拔光了它们的毛,它们就不认得路了。嗯,有点不明白。乞丐。信王爷门口常年有乞丐蹲点,所以每当王爷出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发银票,但我觉得这么做只会让更多的人沦为乞丐,当我碰到这种事时,我往往会给他们出个题目,如果答得出我就给,答不出只能说我很遗憾,结果全城的乞丐都跑去书塾了。拜它所赐,四侍有一阵子对我崇拜的不得了。
情敌。以前的王爷有三之最,最有钱,最自恋,还有一个就是情敌最多,也不知是什么爱好,他招惹的美人不是有夫之妇就是订过亲有过青梅竹马的,所以情敌多也就不那么稀奇了。俗话说,量多易出质,人一多难免会出一两个了不得的人物,所以王爷又成了最没安全感名人,几乎每几天就会出一次刺杀事件,想我没有真王爷的好功夫,恐怕不是被杀死就是被吓死,四侍提议在地上放老鼠夹,结果中招的基本上都是我,因此作罢。好在那些刺客通常过不了四侍那一关,所以我根本不用出手,直到遇上那个击碎我玉冠的黑衣人,我才第一次在外人面前使用了天女散花,尽管劣质了点,好歹也算赶跑了人。其实还有一个人是让我既想接近又极端害怕的,那就是皇帝哥哥风是寒。
有人说,每一个妹妹都是哥哥心中的公主。哥哥大概就像双面胶,一面粘是亲情,一面粘着友情,所以,很多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关于哥哥的梦,而我也不例外。当我知道自己所要扮演的这个人有一个哥哥是皇帝时,心情其实是十分复杂的。这份特殊的亲情就像一团火,想靠近取暖,却又怕被灼伤,如果这不是帝王人家,该有多好,我常常这样想。皇帝哥哥,我只在梦里这样叫过,那时候的梦多半是开心的,因为那是心底的渴望。可现实毕竟更真实,皇帝便是皇帝,高高在上,无人可忤逆,就算嚣张的王爷也不例外。
当我意识到,自己不再是莫晓风,而是信王爷风莫里时,我便知道,人生已经走向另一条轨道,权力,财富乃至生命都不一定可以由自己掌握。再次遇见伏羲,我比想象中要平静得多,只是谁也没看出我的心虚,特别是他看着我眼睛的时候。所以,当他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时,我以为他已经认出我就是当初那个躲在树后窥视,然后仓皇逃跑的人。我面对他时的紧张并非害怕,而是我不懂,不懂一个传说中嗜血神魔般的男人为何会有柔情的一面,不懂他的沉寂是因为洞悉了一切还是因为对每一个人的戒备与疏远。伏羲的笑,是我觉得最意外的表情,那样的他像个单纯的少年,笑中没有任何的杂质,清朗得如同一洗的天空。我还发现了他一个小小的习惯,每当他沉思时,会不经意地抚摸手腕上的檀珠链,很轻的磨擦,就像在呵护心爱的人一样。我不由地就想到了他那死去的爱人,莫名的希望,她还活在这个世上,有一天可以知道他对她的思念。伏羲让我叫他子鱼,我在心中默念了两遍,连我自己也不相信,念一个人的名字时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仿佛那个人一下子离得你很近,近在心头。没有想到,春去当年喜欢的那个少年将军就是伏羲,我很吃惊,甚至有一点点难受。蹲在茅厕里,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窥听者。别人看不到我的表情,不知道我的想法,我躲在暗处,像个见不得光的人。风是寒凤要加南伏羲(相关)伏羲的武器叫黯魂刀,长三尺,宽五寸。嘟血如魔,敌不尽,刀影不休。
伏羲的铠甲叫黑金战甲,长年被鲜血浸染,那血印已渗入黑金面,怎么洗都洗不去。
伏羲身上有一种味道,是真正的血气,所以他在战场上会越战越英勇,于是血气更盛。
伏羲是什么人?除了大乔,眼里就不曾装过第二个女人,换而言之,他是一个能把女人当兄弟,不把兄弟当女人的人。就算是小乔,跟着他战走沙场多年,也只换来了他一句:好样的。
大乔原来是不喜欢伏羲的,她好文厌武,相中的是墨尚书家的文书公子,但墨文书似乎天生是个冷情人,对大乔只有朋友之谊,而她也只能对月空相思。大乔做了一个纸鸢,从样式到颜色都是墨文书在旁指点,她做坏了不知多少只,终于出了一只象样的,所以这天,大乔拉着小乔去秦游湖边放风,她以为墨文书会来,来的却是伏羲。
纸鸢的线突然线了,坠在了树枝上,小乔挽了袖子蹭蹭几下便爬到了树顶,正巧看到伏羲朝这边走过来。她是个鲁莽丫头,但偶尔也会耍耍小聪明,于是在树上磨磨蹭蹭半天,想等伏羲走近了,然后假装不小心栽下树去。人算不如天算,她往树下栽时,底下的大乔不自量力想要去接人,结果人没接着,自己被抱走了。原来是伏羲眼明手快,抢在小乔坠地那一刻,将大乔给挪开。小乔坐在地上呲牙咧嘴,一只手揉屁股,一只手指着伏羲问:“你干嘛抱她不抱我?”伏羲笑得特无辜:“你骨头硬,摔下来可没什么事,大乔她被你压到,还不送半条小命?”
那天,她以为自己又得逞了,刚想逃跑却被一只手给揪住了后领,她回过头去,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少年,那少年长得很好看,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士兵。他说:“偷东西是不好的。”如果对方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她也许会害怕,但对方不是,所以,她觉得自己是羞耻的。
剧透:秦昱表面身份为西子郡太守秦树仁的义子。翎儿秦昱带来的人,所以他叫秦昱为少爷。又因为其地位的特殊性,所以被称作为小公子。
玄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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