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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禮.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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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白雪公主好美丽】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皇叔有礼
作者:茹落
文案
为了逃避皇帝的纠缠,她一气之下嫁给了之前逃婚不要的,鸡皮鹤发,人称四爷的皇帝他四叔,皇老伯。
喂喂喂,本姑娘演戏的,你怎么当真了,四伯,哦不,四爷,你的手是不是放错了位置?
特么还真娶,洞房花烛夜,大红盖头一掀,四伯?四爷?靠!这不是陪自己闯荡江湖,后来又突然不见的那个美男么?
“笔墨伺候,姐要写休书!”她怒发冲冠,握紧拳头,最讨厌别人骗自己了。
“本王不会休你的。”美男邪魅一笑。
“姐要休你!”
美男坐下一副懒散的样子:“抱都抱了,看也看了,亲也成了,凑合过呗。”
人前,他矜贵高雅,丰姿神秀,谦和内敛,他妈的,人后才知道,他都是装的,真面目就是吊儿郎当,老不正经。
作者君简介无能。
☆、001:闭关
桃花谷。
沈寻坐在桃林前面的一块鲜红的大石上,打了个哈气,无聊的看着池水中游来游去的鱼儿,砸吧砸吧嘴,恨不得能把水中的鱼儿看成红烧鱼。
唉!无聊啊,闲的蛋疼,真的很闲,逮只蚂蚁都能兀自调戏半天。
话说为什么这么闲呢,师傅闭关修炼去了,给她留了几招,让她好好练习,切,这不是开玩笑吗?没人监督,她啥时候主动去练过武啊,有人监督的时候不也是偷工减料嘛。
以前看古龙爷爷的小说,里面的高手动不动就闭关修炼,以为是骗人的,现在看来是真的,比如师傅,一年都要闭关一两个月。
“闭关,师傅要是常年闭关就好了,闭关到底是干什么呢?”沈寻托着腮,苦思冥想,还真让她给想出来了:
“阿寻!”一个清雅的声音,在她身后冒不丁的响起,这语声虽然十分淡漠,却是无比的优美。
这个声音是沈寻再熟悉不过的。
“师傅!”
只见一个窈窕的白衣身影,随着语声缓缓走了进来,她走路的姿态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但却令人觉得她风姿之美,无人能及。
她轻轻地叹口气,“阿寻,先去换件衣服,为师有话跟你说。”
“哦。”她怯生生地应了一句,心想:看师傅面无表情,那句春宫图,她肯定没听到。
“等等,师父的藏书阁都是正经书,你那歪书是在哪里看的?”秋灵姬冷冷地说。
沈寻额前群鸦乱飞,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师傅说的什么?我什么时候看过书了。”
秋灵姬眼光一凛,沈寻缩了缩脖子,“我去更衣。”跑的比兔子还快。
以前听不惯师傅文邹邹的说话,现在自己都能拽两句。
“换了衣服,到我房间。”秋灵姬看着她的背影,蹙了蹙眉。
回到房间,她自恋地看着镜中的自己,长得还不错,肤若凝脂,美目流盼,鲜嫩多汁,眉眼和前世有些相像,但不知道比那个自己美了几百倍,如果就现在这长相,走在大街上那回头率指定120%。,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找不到男朋友了。
还有一个就是不用化妆品,皮肤却很好,哪像以前往脸上拍着里三层外三层的化学水,还是眼圈发黑,皮肤暗黄,问题一大推。
可如果能选择,她还是愿意回现代,作为一个资深腐女,十六年了,她没见过一个男人,当然除了陆判那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玩意儿,就是他,抓错了人,为了弥补过失,把自己带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的,以至于现在如果有个公猪在她面前,她都觉英气逼人,肯定会抱起来亲几口,然后再抱起猪腿啃几口。
十六年了,她都不知道肉是什么味,每次抗议说吃草,营养单一,不利于身体健康,很容易就皮包骨头,瘦骨如柴。
可师傅却说,宝马吃草日行千里,大象吃草健壮如山,把沈寻驳的哑口无言。
她换了衣服出来,站在一旁,看师傅坐着喝茶,吐了吐舌头。
☆、002:爹的官儿还不小呢。
秋灵姬十指纤纤,捏着杯子慢慢呷了一口茶,她一向都是神情冰冷,可此时眼睛里还有一丝忧郁,看得沈寻小心脏不受控制地噗噗直跳。
别看她平时不拘小节,可还是很怕师傅的,清了清嗓子,怯生生的喊了一句:“师傅!”
秋灵姬手指摩挲着杯子,又恢复了淡漠。
“阿寻,你跟着为师已经16年了,当年为师答应过你父亲,等你满16的岁的时候亲自送你回去。”
沈寻一脸诧异,眨了眨眼皮说:“我,我父亲?”
她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孤儿,睁开眼睛所看到的第一个人,也就是师傅,她还有父亲。
“你是当朝大将军沈千里的三女儿,小名阿寻,大名沈落亭。”秋灵姬悠悠开口,声音一贯的清冷:“16年前因为早产,你气息奄奄,寻遍京城的名医,无人能治,你父亲把你送到我这里时,你已经气息微弱,他刚离开,你就没有了呼吸,我当时非常内疚,觉得愧对你父亲,可之后你又奇迹般的活了,更令人吃惊的是,脉搏平稳,心跳有力。”
沈寻心里一阵激动,她以为穿越一次,就老死在这谷底了呢,原来自己有爹,官还不小,嘿嘿,估计是那个真正的沈落亭死了,自己才有机会,灵魂穿越在她身上。
沈落亭,这名字这么滴文雅,一听就是落落大方,亭亭玉立,和自己有那么一丢丢的格格不入哈。
“这真是太惊奇了,我一连观察了几天,你一点问题也没有,我虽不是华陀再世,医术自认为还可以,也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突然又活了。”
秋灵姬一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那可能是师傅武功和医术太高明了,连死神都怕你。”
任何时候沈寻都不忘拍一下师傅的马屁,这意思是不是自己可以走出桃花谷,出去见识一番了,再顺便勾搭几个帅哥,这美的,滋儿滋儿冒泡了。
秋灵姬摇摇头说:
“不提了,当时本来打算送你回去,可是为师看你骨骼清奇,于是就写信告诉你父亲,16年后还他一个不一样的女儿。”
她又轻轻叹了口气,“可能真的是为师看走了眼,这十几年你只有轻功,飞镖像点样子,功夫学个三脚猫,诗词歌赋一样不会,琴棋书画样样不通。”
沈寻吐了吐舌头,这功夫已经不错了,至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自认为还可以,是师傅她老人家太优秀,要求太高,所以才觉得自己样样不行。
“本来说好的是为师亲自送你回去,可是我把你教成了半废品,实在没有颜面去见你爹。”
秋灵素自视甚高,在江湖上人称玉娇龙,本想找一个出色的徒儿来传授自己的高超武功,精湛的医术,还有满腹才学,哪知挑来挑去就挑了这么一个半吊子。
“师傅!”沈寻一阵恶寒,师傅说话也太犀利,太一针见血了吧,半废品?有这么赏心悦目的半废品吗?我还觉得自己是全才呢。
“你收拾东西,想必你父亲派的人已经来了,明天为师送你出谷。”
虽然徒弟不争气,可毕竟养了十六年,也是有感情的,秋灵姬面上神情寡淡,内心却是波涛起伏,徒弟古灵精怪,活波开朗,天生的乐天派,无忧无虑,这样挺好,只要开心,其他都不重要。
二十年前,她秋灵姬也是江湖第一美女,武功也不下于谁,可到头来还不是孤独地居住在这桃花谷,所以女孩子样样都行并不一定好。
☆、003:先行一步。
天还有些灰蒙蒙的,一辆看上去很普通的马车,飞快地由远及近,马车两边各有一匹高头大马,马上坐着两位健壮的年轻护卫。
马车内装饰得异常华丽,宽大的长椅,坐垫崭新柔软,上面绣着小巧鲜艳的花朵,整个车内装饰精致、富贵。
宽大的长椅上,沈寻翘着二郎腿,靠在大迎枕上,双臂环胸,动了动眼皮,好像有些不耐烦。
旁边有一个衣着得体的中年妇女,和一个稚气未脱的小丫头,两人对视了一眼,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因摸不准沈寻的脾气,所以都不敢贸然开口。
沈寻突然睁开一只眼睛,晃动着一条腿,瞅着正襟危坐的两个人,有些好笑,口中不耐烦地说:“真是无聊死了。”又伸手端起秀墩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中年妇人接过她手中的杯子,放好,连忙陪笑说:“三小姐不要急,再过几天就到京都了。”
沈寻听这么说,一下子跳了起来,她本来就是个急脾气:“什么?还要几天?我天!颠不死也得闷死!”
“三小姐,几天很快的,你要是无聊,莲翘陪你聊聊天怎么样?”叫的莲翘小美眉看样子很机灵,心想这三小姐真的没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这坐姿比纯老爷们还纯。
沈寻拧着眉,没有出声,一手摸着下巴,咬了咬鲜艳的唇瓣,如宝石一般眼眸滴溜溜地转了几圈,计上心来,她嘴角不由得上扬,转身打开自己的行礼包。
中年女人和莲翘不明所以的,看着她们的三小姐,只见瞬间她手中多了一件衣服,左甩右甩,抖了几下,二人眼花缭乱之后,不由得目瞪口呆,看着面前的三小姐,哦不,应该说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美少年。
沈寻随便把自己的头发挽起,虽然师傅说自己是半废品,但是名师出高徒,那要看跟谁比,跟师傅那肯定是没得比,跟其他人吗,觉得自己还挺不错的。
她淡然一笑,打开车门喊到:“停车!”
她飞身掠下马车,身体轻盈的像一片羽毛,马车旁边的护卫还没反应过来,被她轻轻一提,带下马去,沈寻跨上马说:“护卫大哥,马借我一用,先行一步了。”
被带下马的护卫怔了怔,一时没反应过来。
“三小姐,你去哪里,等一等,老爷和夫人很挂念你。”
中年妇人慌忙跑出车厢,焦急的大喊,接不到三小姐,回去怎么跟老爷夫人交代啊:“还不快追!”她急得跺脚。
另一侍卫,抽马快奔,马车也加快了速度,那沈寻回头看了一眼,摸出两片桃花镖,扬手打了出去,正在飞奔的马,保持着腾冲的姿势,突然被定住。
另一个护卫连忙下马,两个护卫又奔跑着追了出去。
沈寻狡黠地笑了一下,又摸出飞镖,轻轻一抛,那奔跑的二人只觉得腰间一麻,差点被绊倒,哗啦裤子掉落下来。
“,吴妈放心,我会回去的,马车里太闷了,骑马溜溜,我先行一步了。”沈寻看二人涨红了脸,连忙提裤子的神情,哈哈大笑。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声音还在耳边,但是人已经很远了。
连翘脸一红“哎呀”一声捂住脸,吴妈目瞪口呆,嘴里低低说:“成何体统,哪像个大家小姐啊。”突然又想到什么,于是又大声喊:“喂!三小姐,你没带钱啊。”可哪里还有人影。
沈寻像脱缰的野马,大爷的,十六年了,终于看到外面的天地了,天那么蓝,草也那么绿,连白云都那么干净,好!
策马奔腾,豪气顿生,一直到晌午肚子咕咕叫起来,她才想起来要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早上在桃花谷喝完粥才出门的,这出来了,定要大吃大喝一顿,可一摸口袋,擦!没带钱,在谷底清汤寡水的过了十几年,刚一出谷又要挨饿啊。
☆、004:要钱,要人?
别人从幼儿到成年用十几年的时间,自己可是整整用了三十多年,就凭这阅历,难道还能被饿死不成。
想着找个地方吃顿霸王餐,自己别的本事没有,撒泼耍赖的本事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可走了十几里路,别说客栈,连户人家都没有。
能打个野味也好啊,这草木丛深的,应该会有个野兔,野鸡什么的,可今天她十分的倒霉,连个鸡毛兔毛也没见到,想回去找吴妈他们,可又迷了路,这悲催的人生也是没谁了。
凭着记忆原路返回,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连个活人都没见到,真的迷路了,这下惨了,会不会几年后,有人来到这座山里看到她大叫说:“看这里有野人。”
沈寻趴在马上,已经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天呐,不是要饿死吧。”她十分怀念山谷里的粥了。
只见路边有个池塘,有水应该有鱼吧,她勉强下马,向水中张望,没有鱼,有个蛤蟆,青蛙,小龙虾也好。
这时只听到一阵“哒哒哒”的马蹄声,沈寻精神一震,看到一辆马车从远处飞驰而来。
她刚转过身,这辆车从她身边驶过,这条路本来就很窄,马车飞快,马夫又一扬鞭子,她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脚下一滑,悲催落水。
“啊!”她大叫一声,伸手抓住了池边的树枝,才没有沉下去,可下半截身子已经陷在了烂泥里。
好不容易挣扎上来,看着自己的狼狈样,沈寻大怒,你奶奶的。
她强打起精神,跳上马追了出去,姐可不是这样让人这样欺负的,那辆马车跑的飞快,一转眼就没了影子,只知道马是匹白马,追了有半盏茶的功夫,只见那辆华丽的马车慢慢前行。
沈寻忍住饿,摸出飞镖打了出去,因为有气无力,那匹白马并没有给定住,只是长嘶一声,前脚上扬,在车夫的精湛技术下,又稳当当地站立。
“喂!你小子想干什么?”车夫气势汹汹地跳下来说。
沈寻站在车前,想干什么,撞了姐,就想这样走。
车夫看着面前的人,满身泥垢,看不清本来面目,可车里是大人物,不能有一点闪失,“你是什么人,快让开!”
沈寻眉头一皱,这人趾高气昂,态度这么差,心里灵光一闪,这马车不错,坐车的人一定有钱,她松开缰绳,勾了勾嘴角,学着电视里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说完就后悔了,万一自己打不过他们怎么办,应该来软的,可因为被这辆车撞,怒火中烧,才不假思索说出了这些话,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了。
“强盗!”
车夫大惊失色,这条路一项安稳没听说这里有强盗出没啊,不过他也不是好对付的,所以并没有惧色。
“什么事?”
一个是非清越清晰,又低沉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听了这个声音让人忍不住想知道,锦帘后是怎样一个人。
沈寻心里顿了顿,光听这个声音已经让她心跳慢下来,看到人时她不由得深呼有些窒息。
锦帘卷起,里面坐着一位年轻的白衣男子,马车里没有风,可他偏偏给人一种,衣袂飘飘乘风欲去的感觉,从容淡定,超然物外。
他目光轻轻地扫向沈寻,真是一顾倾人城,风采照人,神气内敛,不染纤尘,五官精致,哇,眸子清澈得像碧水一样,垂下眉头时犹如谪仙,看他一眼,世间万物再也入不了眼。
“爷。”车夫恭敬地弯腰行礼。
沈寻动了动眼皮,心头一动,抬手摸了一下嘴巴,生怕口水流下来。
我擦!有点职业操守,你现在是打劫的,又是男装,看一个男人时不该流露出这么饥渴又猥琐的表情。
她清了清嗓子,给自己鼓了鼓气,那个这样欺负一个绝色美男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呃,那就打劫的时候给他留点。
“别废话,要钱,还是要人?”
白衣公子嘴角轻勾,淡淡地笑了,声音动人,眼神更迷人。
沈寻被他看得气焰都低了,想着快饿死了,不能再被美色迷惑。
“快说,要钱要人?”
白衣公子挑了挑眉梢,轻轻地说了一句:“要人!”
☆、005:被劫?
小伙聪明,是可造之材,知道生命重于一切,钱财乃是身在之物,只要有命在,一切都会有的,沈寻没想到打劫这么顺利,这公子和车夫完全不抵抗,倒有点于心不忍了,她不屑于这种偷鸡摸狗的事,谁让他的马车先撞到自己,态度还那么牛逼哄哄,先拿了钱,找个地方大吃一顿再说,管他呢,我就打劫你了,怎滴。
“拿来!”她伸出满是泥巴的手,别觉得姐是欺负你啊,听,我声音很温柔的。
白衣公子淡淡一笑,墨黑的眸子轻轻的扫向她,那无辜干净的眼神,看得沈寻觉得自己很很猥琐,你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第一次打劫,心会软的,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心里打起了退堂鼓,都想说:“算了,不劫了。”
她刚想收回自己的手,哪知那个白衣公子的手却放在了她手上,他手掌粗健有力,修长白皙,沈寻的手也很纤长,可此时对比,一黑一白,一干净一污浊,特别鲜明,大哥,你这是和我比谁的手美吗?沈寻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他的手,大哥你能找个有实力的比吗,啊?
她心头一动,怔了怔,不明所以,不是应该把钱放在姐手上吗?我牵你手干嘛?哦,不对,是你牵我手干嘛?
你你你,这是啥意思?沈寻动了动嘴唇说:“我要钱!”
白衣公子波澜不惊,一副散漫的样子,静静地看着她说:“我要人!”
那表情好像在说,你要钱,我要人,我们不冲突啊。
车夫也挠挠脑袋,一脸茫然不解,这爷是想玩啥啊,又看到爷若无其事地看他一眼,他顿时明白了。
沈寻蹙了蹙眉,刚想说什么,只觉得背后被人一推,手上一紧,整个人就被撞进了马车里,接着只听到“驾”,马车就跑了出去。
“喂,你要干嘛?快停车!”沈寻连忙防备地用手挡在胸前。
去,你现在是男装,为什么要做这么娘的动作,为什么?她连忙把手放下来,那现在该捂哪里啊,捂裆?你是不是想多了,白衣公子平淡地看了她一下,淡然地笑了,那干净纯洁的小眼神,难道真的是自己想污了,马车跑得很快,跳车肯定不死也得残。
白衣公子又寡淡地看她一眼,嘴角轻轻上扬,沈寻又是一怔,你别老用这种无害的笑容勾引人好不好,虽然姐也喜欢美男,美好的事物谁都喜欢不是吗,但还没有到花痴的地步,就像喜欢吃红烧肉,不一定非得把头猪牵家里来吧,你,难道是嘲笑姐的造型?还不是拜你所赐!
“请坐!”白衣公子礼貌地说,丝毫不在意沈寻满身污浊。
“这?”沈寻眨眨眼,这是闹哪般,我是来打劫的,你能尊重一下我的工作吗,体谅一下劫匪情绪,能配合一下吗?你现在是不是应该变得战战兢兢些,你这是轻视我啊。
“喂!你不怕我劫财害命,你还敢把我弄车上来。”沈寻觉得这个时候说劫财劫色更合适。
帅哥,该不会他有什么特殊癖好吧,又抬头看他别有一番丰仪,难道他看自己眉清目秀,有了什么别的想法,以前在书上看过,这长得太美的男人,这个性取向都有些不正常。
自己劫财,难道他想劫色,她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这满脸灰尘,色应该差了不止一点,反观他,一身雪白,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不至于这么重口味,饥不择食,或者口味比较独特。
但此时此刻,看看自己,再看看他,觉得就算他把自己怎么样,也应该是他吃亏吧。
他不是心里扭曲,不但喜欢男人还喜欢车震吧?要不然干嘛把自己弄车上来,他会不会武功很高,那岂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哎呀,都怪刚刚气昏了头。
沈寻这么一想,又戒备起来,浑身神经开始紧绷,直绷的全身僵硬,神经发木,趁他看书的时候,小小的挪了挪屁股放松一下。
“喂,你这人什么意思,快停车!”自己是打劫的,怎么感觉被他劫了。
“小兄弟,别紧张,你不是饿了吗?这个给你。”白衣公子说着把一包干粮扔给她。
他咋知道自己饿了,姐的样子很饥渴吗?你打发叫花子呢,我是劫财的,谁要你的干粮,她刚想很有志气地说不要,肚子却咕咕叫起来,她清清嗓子,还是伸手接了过来,有些纳闷了,自己打劫他,他还这么好心,不会有什么阴谋吧,他这马车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别是什么拐卖人口的,算了,算了,老子不劫了。
“多谢了!”
看白衣公子又拿着一本书在聚精会神地看,显得莫测高深,这晃动的车厢里看书可不太好,况且灯光还这么暗,眼睛很容易近视的,可惜我还就不告诉你,嘿嘿。
☆、006:改日找你算账。
沈寻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咬了咬唇,突然出乎意料地大叫起来:
“啊!”
“小兄弟,你怎么了?”白衣公子,看沈寻皱着眉头,连忙放下手里的书关心地问。
车夫听到车里的喊叫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爷把那小子弄进车里,他一直都不放心,但是又不敢违逆爷的意思,听到那小子的叫声,十分担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趁这个机会把车子停下来问:
“爷,怎么了?”他的话刚落音,车子刚刚停稳,就看到一个身影从车里蹿了出来。
沈寻虽然饿的有气无力,轻功大打折扣,可还是比常人跑的快些,她一边往反方向跑一边大喊说:“谢谢你的干粮,你的马车撞到了我,没这么容易就算的,今天先放过你,等大爷我养精蓄锐号,改日再找你算账!”
车夫正要追出去,白衣公子伸手扯住了他,说:“算了,随她去吧,我们走。”其实他只想载她一程而已。
马车重新开始出发,车夫望了望身后的锦帘说:“爷,你刚刚把那小子弄车里,奴才可是一直担心呢。”
“你真的以为她是打劫的?”白衣公子拿起书悠悠开口,嘴角扬了扬,小子?只怕是小姑娘吧。
“爷这双眼看人很准的,她不会杀人,也不是强盗。”只需一眼就知道她是个初出江湖的雏,就她那个样子,闯荡江湖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还想打劫,如果被她打劫到,只能说明被打劫的人智商让人担忧。
“爷,那小子也真有意思,那一身狼狈像,感情是掉河里了吧。”车夫心里一轻,忍不住笑了,是啊路都走不稳,还要打劫,逗谁呢。
白衣公子像想到了什么,把书合上放在一边,半躺着闭目养神说:“她刚刚说我们的车撞了她,这是怎么回事?”
“爷,不可能,我们的马车一直都是缓缓前行的,有个大活人在前面怎么会看不到。”车夫说。
白衣公子闭着眼双腿交叠,头枕在双臂上没有说话,可能有什么误会吧,这一路也真够无聊的,好不容易遇到一点乐子,她又跑了,这马车真的不能坐了,得下去透透气。
沈寻跑了一段路之后,这真是要死人的节奏啊,双手叉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想想不对啊,你大爷,我是打劫的,又是他的车撞到我,我跑什么啊,难道就为了手里的这点干粮,切,沈寻你他妈太有出息了,再说这干粮又不是偷的,是那个帅哥给的,难道是在山谷待的时间太长,忘记了遇事最基本的反应?一定要沉着冷静,气定神闲,莫测高深。
哦,干粮,这一天粒米未进,人家穿越是过来是体验生活,叱咤风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她穿越过来就是体验民间疾苦,忍饥挨饿的,身为一个新新人类,却食不果腹,衣勉强遮体,唉,好怀念以前躺着能点餐,睡着能购物的日子。
她狼吞虎咽地吃着手里的干粮,这真是人间美味啊,果然饥饿是最好的调料,如果现在再来碗粥就更好了,就在翻白眼快噎死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喊声:“三小姐!”
沈寻知道这个声音,这就是来接自己的护卫李瑜,她心中大喜,连忙从旁边的草丛中跳了出来,口齿不清地艰涩开口:
“小李子,我在这儿。”
“看什么?拿水来。”沈寻皱了皱眉头,清了清嗓子说:“姐的装束就是这么怪异,品味就是这么奇特,怎么,有问题啊?”
“没,没问题。”李瑜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自然,可是面部肌肉还是跳了几跳,连忙解下腰间的水袋给她:“三小姐,水。”
沈寻接过水,猛灌了几口,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三小姐,你慢点喝,别急!”李瑜满头黑线,想伸手帮她拍拍,不知道是因为怕脏,还是碍于身份,手掌在半空中停了几秒,还是收了回来,改提醒道。
“啊,没事,没事!”沈寻粗喘着气,原来喝水也能累死人,她喝好水,笑了笑问:“小李子,你怎么在这儿?”
她又往李瑜身后望了望,发现就他一个人,其他人没有跟过来,放下心来了,又看到李瑜身旁有两匹马,她走上前,摸着枣红马的脖子说:“马儿,马儿,还以为你不见了呢。”
“三小姐,先上马,属下慢慢跟你说。”李瑜说。
三小姐,这个称呼,真的不咋地,要改,一定得改!
☆、007:大吃特吃。
原来吴妈不放心,硬是把拉马车上的马解了下来,让李瑜沿途追了过来,沈寻要是沿着直路走,他早就追上了,只是她迷了路,自己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所以李瑜找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还好半途中听到马叫。
沈寻骑的马本来就是他的坐骑,他一听声音就听出来了,这匹马久经沙场,非常通识人性,找到了马时,他还紧张了一阵,怕三小姐遇到了什么不测,还好没事,只是这装束实在有些不忍直视。
“三小姐,我知道再往前十几里有家客栈,我们在哪里休息一晚,正好也等等他们。”李瑜十分恭敬地说。
他本就是沈寻的哥哥沈敬尧的手下,也是沈家军中的一员大将,年纪也不大,和沈敬尧也一直兄弟相称。
今天被沈寻戏弄,掉了裤子,实在是出乎意料,他就是发散思维也没想到一个女孩子会做出这种始料未及之事,所以一时大意,才让沈寻得手,正常情况下,沈寻不会是他的对手
沈寻用正常的思维想了想,是该找个地方好好洗洗睡吧,于是就说:“好,走吧,小李子,我这形象确实有辱斯文哈。”
“三小姐请上马。”
沈寻一跃而上,虽然不太潇洒,但还勉勉强强,以前特羡慕女子骑马,觉得特帅,特英姿飒爽,今天可算领教了,帅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动物园骑马溜一圈感觉还挺好,可这长时间骑,还真不是人干的事,整个屁股疼不说,光这两腿之间摩擦的都够呛,这么个嫩生生的小姑娘,细皮嫩肉的,那肯定是磨不过马,这会儿估计都掉皮了。
只是听着小姐这俩字怎么就那么别扭,这多好的俩字,都被现代哪些性工作者给污染了,变成了贬义词,虽然知道古人是尊称,可作为一个现代人,还是摆脱不了现代思想,小姐就小姐了,又加上一个三,这特么滴听着那么容易眼瞎。
“那。”李瑜苦思冥想说:“叫帮主?”
“噗!”沈寻大笑,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正派稳重的年轻人,还会冷笑话,他的意思肯定是丐帮帮主了,“帮主,我这看上去惨了点,不如你叫我阿寻,公子也可以啊?”
沈寻拍了一下脑袋“哦”,这猪脑子,这李瑜至少也二十多岁了,叫小李子是有点那个,这真是刚一出谷有点兴奋过度,成长的时间太长,为人处世之道都快忘记了,要改,要改!
“李大哥,走喽!”
“李大哥也不敢当,不如叫名字吧。”
果然,没多久就在树木幽深处看到了一家客栈,小店收拾的倒也干净,只是时间比较晚,店里并没有多少人,还好有房间,开了两间房,。
小二送来洗澡水,沈寻痛痛快快地洗了澡,浑身酸痛,很想休息,可她更想吃东西。
洗漱好后,伸了伸懒腰下了楼,李瑜已经在楼下等她了。
她走过去,打了招呼,坐下来。
店小二看有客人下来,连忙上前照顾:“两位公子,小店南北特色美食应有尽有,要吃点什么?”
不但李瑜一愣一愣的,连小二也看得一愣一楞的,又向店外看了看:“公子两位吗?”
“怎么怕大爷没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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