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複審申請的適格人群有哪些
1.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複審請求;複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的,其複審請求不予受理。
2.被駁回申請的共同申請人,如果複審請求人不是全部申請人,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通知複審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其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二、專利申請複審請求書如何寫
專利申請複審請求書的內容包括:複審申請人的姓名等基本身份信息、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複審請求的事實及理由、專利複審有關證據等。並且專利複審申請應當自專利申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提醒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一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複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專利申請的複審是什麼
所謂專利複審,是指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其專利申請不服,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其專利申請或者發明創造專利進行再審。複審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專利複審有三點是需要注意的:
1.複審人在複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銷複審請求。
2.複審請求人認為需要進行實物演示的,可以請求口頭審理。
3. 複審是有期限的,接到駁回通知之後的三個月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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