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同意贈與的意見等。辦理贈與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贈與人不可單方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共同共有的財產贈與需要經過共有人同意等。
一、
贈與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二、
1.申辦贈與公證,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如親自到場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公證員上門為其辦理。
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可單方撤銷贈與。
3.贈與財產如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財產),需共有人(如夫妻雙方)共同贈與。
4.贈與財產如為不動產或其他依法應當進行登記的財產。
三、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銷,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贈與人可以撤銷公證後的贈與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引用法條
一、
贈與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贈與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二、
辦理贈與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
1.申辦贈與公證,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如親自到場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公證員上門為其辦理。
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可單方撤銷贈與。
3.贈與財產如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財產),需共有人(如夫妻雙方)共同贈與。
4.贈與財產如為不動產或其他依法應當進行登記的財產。
三、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能不能撤銷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銷,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贈與人可以撤銷公證後的贈與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