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被註冊後如何申請變更
商標核准註冊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1.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3.申請人應根據辦理的具體事項填寫相應的申請書:
(1)需要變更名義或者地址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如果商標註冊人或者申請人同時申請變更名義和地址,填寫一份申請書即可;
(2)需要刪減註冊商標或註冊申請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應當填寫《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但不能對商品或服務項目加限定或修飾詞句;
(3)需要變更商標代理人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4)如果發現註冊書件或者申請書件中有錯誤需要更正的,應當填寫《更正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這裡所說的需要更正的錯誤僅限於申請書件中的個別文字錯誤。
二、註冊商標的費用標準
提醒您,註冊商標的費用為: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官費是由國家商標局收取,300元僅限一個商標一個類別10項以內商品的費用,同一個類別下超過10項後每項按照30元收取)。
2.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和代理費(一般按照一標一類計件),代理費為600到8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繳納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另定。
三、假冒註冊商標的懲罰措施有哪些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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